第B02版:基层调解

患者术后成植物人 家属索赔

2018年05月22日 B02 :基层调解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850

  刘欣楠制图

  □法治报记者 王建慧    通讯员 董宪民

  52岁的女患者倪某某因“蛛网膜下腔出血”至某医院就诊。院方诊断后,为其“行前交通动脉栓塞术”,术中动脉瘤破裂大出血,倪某某随即被转往急诊,在全麻下“行双侧开颅血肿切除术+去骨瓣减压术”,术后患者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为此,患方儿子认为,这是医院手术不当所致,向院方提出高额索赔。院方则认为,治疗过程符合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只同意给予人道主义补偿。双方谈不拢引发医患纠纷。

  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安排调解员奔赴现场处置,并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得到双方认可。

  【事件】

  患者手术中大出血

  家属提出巨额索赔

  2015年3月5日,52岁的女患者倪某某因“蛛网膜下腔出血”至某医院就诊,某医院将其收治入院后,经脑血管造影诊断为“侧前交通动脉瘤”。之后,某医院在全麻插管下为其“行前交通动脉栓塞术”,术中动脉瘤破裂大出血,倪某某随即被转往急诊,在全麻下“行双侧开颅血肿切除术+去骨瓣减压术”,术后患者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患方儿子认为,这是某医院手术不当所致,要求该医院赔偿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而院方则认为,治疗过程符合规范,依法不应承担责任,但愿意从人道主义考虑,补偿患方15万元。因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差距过大,多次协商无果,患者的儿子将母亲留置在医院后,便回了老家了。之后,某医院多次联系兄弟俩,磋商倪某某的出院事宜,但终因赔偿金额差距太大而告吹。

  多次磋商无果后,为了节约医疗资源,2017年8月,院方一纸诉状将倪某某和其儿子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支付拖欠的医药费近30万元、腾退侵占的病床并承担诉讼费。院方于11月下旬向患者儿子发出通知,要求11月底前将母亲转移出医院,否则后果自负。12月1日,院方将倪某某送往了远郊一家“养老院”,并预付了7000元定金。

  2017年12月1日,患者的儿子刘某赶到医院时,发现母亲不见了,要求院方负责接回来,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在第一时间安排调解员奔赴现场处置。面对这样的紧急状态,医调委主任和调解员在得到法院的口头委托后挺身而出,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立即召开了调解会。

  【调解】

  调解分析利弊得失

  几轮磋商终达共识

  调解会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调解员先是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再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的工作,为他们分析利弊得失,还请来了颇具威信的长辈做刘某的工作。经过几轮磋商,双方首先达成了两点共识:1、某医院免除倪某某的医疗费;2、某医院安排120救护车将倪某某送至当地指定医院。

  至此,双方虽然达成了初步协议,但在赔偿金额方面仍各抒己见,互不相让,双方僵持不下,气氛紧张。调解员见此便暂时中断了调解,再次分别做起了双方的工作,并建议医院将赔偿金额定在可能的范围内。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对赔偿方案表示同意,随即签了《调解纪要》,并约定次日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

  2018年1月5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就补偿金额、支付方式等达成最终的共识,并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同时,调解员帮助双方化解了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难题,圆满解决了这起医疗纠纷。

  【点评】

  奔赴现场主动作为

  诉调对接化解纠纷

  ◆患方点赞。不善言词的两个儿子一次次表达真诚的谢意,不仅提出要写表扬信、送锦旗,还诚邀调解员赴老家游玩,被调解员婉拒。

  ◆院方点赞。院方表示由于他们的不当举措,引起了这么大的波澜,十分感谢医调委及时出手,化解矛盾。

  ◆法院点赞。法院受理本案后感觉到很棘手,医调委主动化解纠纷,不仅为法院减了负,也使法院与司法局在医疗纠纷案中的诉调对接实现了“零”的突破。

  医调委的调解员得知这一紧急事件后,立即奔赴现场,调解员主动作为,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有针对性地根据法理、生活常理和医学知识一一对患方进行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既消除了患方家属的疑惑,也稳定了他们的急躁情绪,既宣传了法律知识,也为成功化解这起近3年的医患纠纷打下良好的基础。

  此外,双方签署完人民调解协议书后,调解员继续跟进并确保协议的履行。在调解员的努力下,使得协议中未约定却又必须解决的后续问题也一一得到解决,有效化解了这起疑难复杂类医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这起医患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平息纠纷、化解矛盾,还在调解机制的对接上有所创新,受到各方点赞就是对医调委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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