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一起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件,三男子因在甘旗卡居民楼内架设“黑电台”,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判刑。
2015年11月,王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在甘旗卡镇某小区内租了一套住宅楼。12月下旬,王某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便召集其姐夫安某、表哥包某将无线电天线设备安装在其租住的住宅楼楼顶,将无线电主机设备安装东侧卧室内,违法调试并占用广播频率播放非法药品广告进行电话销售,严重影响了广播电视台广播节目正常播出。后经检测王某使用的无线电设备发射功率为1000W。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安某、包某违反国家规定,共同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至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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