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领取丈夫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款近30万元后,法院判决女子分给婆婆4.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女子却拒不给钱。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08年,胡某的丈夫王某因医疗事故死亡,经协商,医院支付赔偿款29.6万元。后胡某仅支付给古稀之年的婆婆吴某5000元。如此分配令婆婆深感不公,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胡某返还4.9万余元。胡某没有自觉履行。吴某申请强制执行,胡某继续无视生效判决,隐瞒行踪,逃避执行。2017年10月27日,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11月6日,胡某家人将全部应执行标的款7.6万余元如数送缴法院,并与吴某达成协议,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胡某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胡某当庭认罪、悔罪,归案后其亲属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可以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为维护法院裁判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打击拒执犯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睿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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