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在亚马逊“海外购”遇尴尬无线耳机跨洋过海变“有线”

2018年06月11日 B06 :律师服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119

  据 《扬子晚报》 报道,海淘平台本应为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现实中却因种种问题,带来的是麻烦。最近,南京市民张先生在亚马逊(中国)海外购上买了一款无线耳机,没想到美国直邮寄来后,却成了“有线耳机”。亚马逊客服告诉张先生,发错了不能换货补发,只能退货。

  无线耳机变有线

  今年5月,南京市民张先生在网上看中一款进口的运动型无线耳机。

  他发现,国内电商平台的价格为2000元左右,而在亚马逊中国官网上,只要1500多元。因此,张先生毫不犹豫地在亚马逊上下了单。

  10天后,张先生收到从美国直邮而来的包裹,打开一看,竟成了另一款产品。

  “我当时选中的,是整个耳机都没有线的,而寄来的这款耳机上听筒之间是有线的。两个型号耳机价格也不同,我买的是1500多的,寄来的在亚马逊上是1100多的。”张先生认为。

  张先生告诉记者,当他将情况反映给亚马逊客服时,却被告知海外购的商品不支持补发和换货,张先生只能先将寄来的耳机退寄回去,再在亚马逊上重新购买他想要的耳机。

  亚马逊一方也承认是发错货了,并表示亚马逊海外购的产品都是各国亚马逊的自营产品,张先生的遭遇会和美国亚马逊进行联系,进行详细调查。同时,对于张先生退货将报销邮费,作为补偿可以为他延期1个月的会员,或者提供20元促销券。

  但吊诡的是,此时张先生再上亚马逊查看时发现,他所心仪的那款耳机已经下架,在页面上消失了。

  “前后折腾10多天,我要买的商品还是没有买到,这里面亚马逊要不要承担相关责任?”张先生感到非常气愤。

  海外购消费维权难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律师华震告诉记者,对于“海淘”,因为缺乏相应明确的法律规定,消费者的权益往往难以充分保障。“首先是海淘行为涉及境外经营主体,对不同主体经营行为的管制存在差异,对如何确定诉讼管辖法院,确定适用的准据法,也存在争议; 并且在诉讼送达、执行中,又因为需要根据被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的条约确定送达方式、协助执行方式,诉讼程序繁琐冗长,诉讼成本高,不利于消费者维权。”

  但华震律师认为,与一般的“海淘”不同,亚马逊中国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网络交易平台,张先生也是向亚马逊自营店购买的商品,所以,亚马逊中国应当对自营店的销售行为承担责任。

  在张先生遭遇的问题中,在因卖家原因导致延迟收货、错误交付,均是卖家的违约行为,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承担退货、换货、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规定,不能补发、换货是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亚马逊平台如以格式条款、通知、告示等方式对自营店商品作出上述免责规定的,内容应当无效。消费者有权要求亚马逊平台作出赔偿。”华震说。 (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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