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重庆晨报》 报道,家住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塑皇观云邸小区的业主余英子(化名)没有想到,自己会遇到“有家难回”的情况。因为欠缴物管费,她被小区保安拦在小区大门外,为了回家甚至还报了警。
好不容易进了家门,才发现家里断了电,一股恶臭提醒她,冰箱里放的食物都臭了……
业主:
家不让进电也断了
这套三层独栋别墅,是余英子家人2013年买下的,并于2015年入住。
6月2日,余英子被保安拦了下来,不让她进小区。“为啥?”她觉得很奇怪,也很愤怒。
保安告诉余英子,她还有物管费未缴纳。余英子似乎“明白了”,但又觉得恼火,“这难道就是不让进的理由?物管费该怎么缴就怎么缴,但不让进是咋回事?”
余英子当时就报了警。
民警抵达现场以后,她才得以顺利进门。
回到家刚一开门,一股恶臭扑鼻而来,余英子习惯性地去开进门的灯,发现灯并没有反应,她猛地醒悟过来:家里被断电了。“不好!”她一声尖叫,家里冰箱里放着牦牛肉、土猪肉,还有一些其他食材,最近因为公司事情忙,她只有周末才过来……
断了电,谁干的?余英子先是查看了家里的电箱,再看了其它有关设备,发现一切正常,“问题不在屋内,是屋外保险的线被剪断了,保安说是小区的电工干的……”
记者近日和余英子一起到她所住的小区一探究竟。小区卡口的保安认出了余英子,在对讲机里进行请示以后,还是予以放行。
“我们昨天也是 ‘上面’ 说不让进,具体什么原因,我也不清楚,我只是奉命行事!”保安表示。
余英子拉开家门,一股恶臭扑鼻而来,“我昨天专门请人进行了清理,但味道除不尽……”她说,家里一些重要物品,例如文物字画,保存都需要用电,因为断电,设备不能运转,字画会受到影响。
余英子自己粗略算了一下,称损失约1万元。
律师:
遭欠费物业应起诉
在余英子家门外一处墙壁上,贴着一张由重庆金泰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盖鲜章的 《催缴通知》,落款为2018年5月2日。
通知称,余英子家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尚欠10个月的物业管理费17655.6元,还有水费、电费和水电分摊若干。按照 《重庆市物管条例》 第81条规定及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规定,从欠费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给付费用,违约金为17293.33元。
对于这份通知,余英子称并不清楚。“贴的地方不显眼,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贴的……我把名片留在保安室了的,说有事可以找我,但他们从来没联系过我。”
“家里的物管费,一直是公司财务人员在处理,是财务交接的时候出了问题,我也不知道欠了费……”余英子说,但她觉得,这种一言不合就“拉闸、关门”的方式,实在是太过于粗暴野蛮了。
余英子和记者辗转来到位于土桥正街的重庆金泰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仅有一名值班人员。
“我也是新来上班的,不熟悉情况。”值班人员表示,因为是周末,领导都不上班,自己没有权限进行处置。在电话请示了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以后,其表示,要等领导上班后再协商解决此事。
对此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陈继才律师表示,物业公司属于服务行业,没有不让业主进门并断水断电的权力。物管公司的行为属于严重侵权行为,业主所受的损失都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除非是电力公司因业主欠费断电,其他断电行为仍与物管有关。
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纠纷,而没有任何理由不让业主进门,侵害业主的物权。而且,物管公司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也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整。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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