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维权热线

母亲存款交给儿子保管 欲取出重新分配遭拒绝

2018年06月12日 B04 :维权热线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455

  主持人语

  本报维权邮箱自开通以来,已经有很多读者来信咨询各种法律问题。在此,感谢大家对这个栏目的关注和踊跃提问。

  对于您的疑惑我们会记录下来,并在一个月内予以解答,所以请务必留下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将问题和答复刊登在以后几期的本版位置,请您留意查看。

  【维权邮箱】

  fzbwqrx@126.com

  □记者 王建慧

  林老太今年86岁,老伴已去世6年,膝下有三儿一女。大儿子自幼过继到其姑姑的名下;二儿子顶替母亲已到城里上班; 只有三儿子户口仍在农村。老母亲从养老院搬到三儿子家安享晚年,欲将保存在二儿子处的存款取出来重新作个分配,却遭到了拒绝。林老太想立遗嘱加以明确,但咨询公证时也受阻,不知如何是好。

  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崔瑶律师告诉记者,林老太的情况比较复杂,由于具体的案件情况未看到书面材料,因此仅能作一个简单回答。如需获得更准确的回复,林老太可携带有关材料向专业人士当面咨询。

  【事由】

  林老太老两口一生省吃俭用,积攒有几十万元存款。老伴去世后,林老太住到养老院,为了安全起见,林老太将一笔不菲的存款交由二儿子暂为保管。去年,林老太从养老院搬到三儿子家中,由三儿子一家照料其生活至今。

  今年3月,林老太曾向二儿子讨要过存款,二儿对母亲说:“你想买什么我给你买,存款不能给你,这个存款只有在你生病住院时才能花,在你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是不能动的。”二儿子以此为由,拒绝将存款交给母亲。

  林老太是退休工人,每月有自己的养老金,交给赡养她的子女作为补贴和老人的日常生活支出。对于这一点子女四人均无异议,即谁赡养照顾母亲,养老金就给谁。但现在林老太想把存款要回来,结合以后的赡养情况作个分配。“大儿子已过继给其姑姑; 二儿子18岁时顶替母亲已到城里上班,户口已迁出。”林老太说,老家农村还有一处老房子,三儿子户口在农村,林老太想把存款和老房子留给三儿子。

  林老太存款没要回来,就想以遗嘱的方法加以明确,但公证处答复说:现钱不宜立遗嘱,钱具有不确定性;房子的证件不完备也不能做公证。

  【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这笔存款以何种方法处理比较好?另外,大儿子自幼过继到姑姑名下,是否还有继承权?

  首先,对于母亲没要回来的存款能否以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置的问题。“这是一个很现实又很无奈的问题。”崔瑶律师说,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母亲将该笔存款以自己的名义存在银行里,然后将存折交给二儿子保管,二儿子可凭取款密码予以取用,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只需挂失后重新办理存折即可拿回款项,相信公证处对于母亲银行账户内财产是可以进行公证的。二是母亲将现金交给二儿子保管,在二儿子不愿意还给母亲的情况下,公证处要对“二儿子保管的现金”进行公证,也确实不符合法定程序。崔律师建议母亲可请专业人士制定方案为自己维权,或向原单位、居委会等组织寻求帮助。

  其次,对于大儿子自幼过继到姑姑名下,是否具有继承权的问题,崔律师分析认为,这个需要核实“过继”是否合法,即大儿子与姑姑之间是否办过收养登记手续,如办理过,则构成法律上的母子关系; 若没办理过,则他们之间仍是姑姑侄子的关系,大儿子就有权继承生母的财产。但如果大儿子过继给姑姑时,我国的收养法尚未颁布生效,在审判实践中,会以公安部门的户籍档案、过继时大儿子是否成年、大儿子与姑姑的履历表是否填写过母子关系等多种因素来确认双方有无构成母子关系。

  崔律师表示,三儿子将母亲从养老院接到家中赡养,体现了儿子的一分孝心,“很期待看到其他子女们对母亲孝心的延续”。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母亲存款交给儿子保管 欲取出重新分配遭拒绝 2018-06-12 2 2018年06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