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盛俊杰
本报讯 药业公司实际经营人张某和多名员工均在场、并知晓法院查封涉案药品,在此情况下,仍非法转移已被法院依法查封的价值2000余万元的财产。近日,被告人张某被奉贤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该案系本市今年第一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拒执类犯罪案件。
被告人张某是某药业公司股东、实际经营人。2017年初,该药业公司与上海某血液制品公司签订了一系列血液制品订货单,合同金额累计达6000多万元。
2017年3月底,上海某血液制品公司依约将全部货物送至该药业公司指定仓库,后因药业公司经营不善等问题,欠下货款4000余万元迟迟未能予以付清。
2017年11月27日,上海某血液制品公司一纸诉状将该药业公司起诉至奉贤法院。奉贤法院于2017年11月29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该药业公司银行存款4784.07万余元或者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于次日即交付执行。
经查,张某及其公司多名员工于2017年12月26日分批将被法院查封的价值人民币2004.3万余元的38250瓶“静注人免疫球蛋白”非法转移至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案前村一民宅内。
另经奉贤法院法官妥善处置,被告人张某对所犯罪行后悔不已,其所属药业公司已自愿与民事诉讼原告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积极履行了协议内容。
据悉,今年1至5月份,奉贤法院在公检机关配合支持下,已移送涉嫌拒执类犯罪案件4件4人,公安机关已对2件2人采取强制措施,打击拒执犯罪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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