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的报道很有意思,值得深思。
据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按理,这是大好事,这救命的进口抗癌药该大大降价了吧,但是,百姓迄今还没感受到药价的变化。据说有以下原因:
一是进口药品普遍存在数个月的存货,税收政策调整反映到终端价格有一定的滞后性,一般消化库存需要6个月左右,但考虑到药品种类繁多,不能一概而论;
二是各省的招标采购周期通常为1-2年,合同期内医院的采购价格并未发生变化,降税收益可能仍留存在流通环节,比如进口商和经销商。
笔者忽然想起了马路上经常看到的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这救护车、消防车一路鸣号,所有车辆皆会自觉让道,皆因驾驶员培训时再三强调:遇到鸣号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必须无条件让道,因为这些车辆有优先通行权。理由很简单:人命关天。
笔者由此联想:同样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进口抗癌药是关乎病人生死存亡的特种药品,为何不能像特种车辆那样,享受优先通行权呢?
须知,医生想方设法抢救癌症病人生命,是以天、甚至以小时来计算的,岂能容得慢悠悠地走程序啊!究竟是赚钱要紧,还是救命要紧?这个道理,只要是正常的人,都不会糊涂到次序颠倒吧!
王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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