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川
本报讯6月19日,本报曾在A6版“法治庭审”报道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位原本是电信诈骗被害人,却最终变为被告人。近日,记者从普陀区法院获悉,这名在电信诈骗案中曾经的厉害“女警”,最终因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高某今年21岁,曾遭受过电信诈骗的伤害,却最终为了拿回被骗走的钱,加入对方,继续行骗其他人。她在系列电信诈骗案中扮演了厉害“女警”,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经她手的涉案金额就高达240余万元。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对高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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