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上海法院首宗“微信立案”结案

从立案到结案仅历时26天

2018年07月02日 A07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653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周夏雨

  本报讯 近日,上海法院通过“12368微信公众号2.0版”受理的首宗立案,在杨浦区人民法院结案。本案由杨浦法院任湧飞院长担任审判长,当庭调解了一起涉“五粮液”品牌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本案从立案到结案仅历时26天,体现了上海法院打造移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微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带来的高效便捷诉讼服务。

  原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称,被告江某自2015年9月起,租借本市崇明区城桥镇某店铺开设门头为“五粮液”的酒类专卖店,对外销售假冒“五粮液”品牌的白酒,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5月28日,本案成为上海法院首宗通过微信实名认证、直接递交诉状及证据材料、实现微信立案的案件。原告代理律师在江苏省南京市通过手机微信客户端提交了立案材料,下一个工作日即在杨浦法院立案成功。

  由于该案涉及知名品牌,且系权利人在被告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提起的民事赔偿案件,涉及刑民衔接等多重法律关系。合议庭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

  记者从杨浦法院获悉,该微信立案第一案,从立案到结案仅仅历时26天。杨浦法院借助信息技术,实现了服务群众诉讼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

  杨浦法院表示,将继续坚持群众需求导向,坚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理念,着力打造移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微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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