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陆烨波
本报讯 近日,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人聂某某网上传播、贩卖的竟然是自己的不雅照片、淫秽视频,令人大跌眼镜。
聂某某是一名无业女青年,2017年7月,她在网上看到有人靠卖裸照、色情视频赚钱,觉得这样的获利方式比打工来钱快,便动起了歪念。
2017年8月,聂某某将自拍的淫秽照片放在了QQ空间。为了吸引不同的买家,她设置了多个不同的相册,并根据照片尺度的大小分别定价,从5元到175元不等。这些相册均被设置了密码。随后,她通过QQ群、微信群散布约会类的消息招徕客户。在收钱后,聂某某将密码发送给对方,供其登录QQ空间观看。除了淫秽照片,聂某某还自拍了淫秽视频。
2018年1月,聂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其空间内近2000张照片中有119张属于淫秽照片,并有4个淫秽视频。
金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聂某某为非法牟利,通过网络传播淫秽文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聂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聂某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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