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张宇华
本报讯 本市某物流公司车管经理刘某,利用公司临时聘请司机加开车次之机,骗取这些司机的“车辆押金”,并以司机们的名义报销钱款,总计10万元。近日,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5月至6月,刘某担任某物流公司车管经理,负责安排临时驾驶员帮助公司长途运货的事宜。刘某欺骗这些临时驾驶员称“公司规定运输货物需要每个班车收取押金”,而司机们都深信不疑。此外,刘某还私自以司机的名义向公司填写运输报销单骗取报销钱款。
2017年7月,刘某因侵吞的钱都玩赌博机和日常花销挥霍掉了,担心东窗事发,就离职逃走了。2018年5月,警方根据线索在天津武清地区将刘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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