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施坚轩
本报讯 作为最高检部署的全国8个试点省市之一,上海市检察机关于近日起对军天湖监狱等四所监狱,实行为期一年的巡回检察监督试点,改变目前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主要采取派驻检察的监督方式,切实维护罪犯合法权益。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就巡回检察监督试点进行了专项动员部署。
据介绍,上海市检察院党组根据本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最高检部署,出台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四岔河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先行试点,分别对军天湖监狱、白茅岭监狱和四岔河监狱、吴家洼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办理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案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及控告申诉案件等; 对监狱内发生的罪犯死亡、重大或突发性监管案(事)件进行检察监督以及开展专项检察工作等。
市检察院要求,试点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维护监狱监管秩序的稳定,更要监督监狱加强对罪犯教育改造,注重对罪犯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罪犯合法权益。
市检察院表示,将对试点工作持续督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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