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庭审

抵押房产借钱给朋友惹麻烦

2018年07月10日 A05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996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张超

  为帮朋友渡过难关,老贺抵押自家房子借款110万元,结果朋友因行贿进了监狱后,昔日借款反倒给自己惹来官司,甚至还让自己成了“老赖”。近日,在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一次集中执行中,老贺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天。

  帮朋友借款百万惹上官司

  2014年,年近六旬的老贺因为朋友做生意急需用钱,不惜抵押自己的房子帮朋友去典当行借了110万元。然而两年借款期限还没到,朋友就因为涉嫌行贿罪被公安机关抓获。110万元没了着落,老贺只得自己“买单”。

  2016年,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典当行将老贺告上法院并获支持。老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约定老贺分批次支付钱款。然而最后一个付款期限已过,老贺始终分文未付。典当行按照调解书约定,请求法院执行一审判决书。

  为此,徐汇法院执行法官陈曦找到老贺,告知法律关系与后果,要求尽快付款。老贺表示,钱款是帮朋友所借,自己无力支付如此巨额钱款。在现场搜查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查封了老贺的银行和养老金账户。

  拖延履行换来15天拘留

  执行过程中,在法官和申请人的督促下,老贺表示先行筹款10万元,待朋友的案件有了结果后再支付剩余欠款。然而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老贺给予明确付款计划和日期,老贺均不予理睬,先行付款也一拖再拖,金额一变再变。

  今年7月2日,执行法官陈曦将申请人和老贺一并叫到法院。经当场告知,老贺以上有90岁老母需要照顾、下有吃奶孙女需要抚养为由,既不同意置换市区内的房子,也没有任何还款行动和计划,给出的处理方式只有慢慢等。鉴于一审判决过去两年多,老贺分文未付,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措施,对老贺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执行措施。

  铐上手铐的那一刻老贺猛然惊醒,原来拖延并不能应付了事。在被带走之前,法官给老贺机会联系了家人。老贺希望家人能帮助还钱,让自己提前从拘留所出来。

  法官说法:

  讲义气也要坚守法律底线

  虽说交朋友应当讲情义,但朋友“义气”不能高于国家法律,帮朋友也要明事理、辨是非、帮对地方。本案中,老贺为义气不惜抵押自家房子,结果朋友进了监狱,借款还不上,只能自己买单。现实中更有甚者为了义气触犯刑法,事后追悔为时已晚。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在帮助别人前,一定要分人、分事,更要弄清楚自己的“帮助”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超出了自己的限度,切不可让“助人”成了“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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