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深夜提前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意外身亡。工伤认定机构以员工早退,不属于下班时间为由,作出了不属工伤的认定。
死者近亲属与工伤认定机构由此引发纠纷,并将官司打到了法院。
历经三年,经过三级法院审理,广东省高院近日裁定驳回了针对这起案件的再审申请,认为“未认定工伤”并无不当。
本期“律师圆桌”中,讨论的就是早退能否认定工伤的问题。
律师认为:早退并非必然不能认定工伤,但是,早退有可能被认定不属于正常上下班范畴,因此不能获得工伤认定。
总之,劳动者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这同样也是对自身权利的保护。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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