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居民楼无证办暑托班扰民

2018年07月31日 B02 :基层调解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185

  资料图片

  □法治报记者 王建慧

  

  去年8月初的一天,普陀区长征镇居委调解员接待了数十名居住在清峪路某小区的业主。业主投诉称,该小区某号103室有很多小孩,形似暑托班,非常吵闹,每天上午和傍晚的时段里,接送孩子的各类车子堵塞小区通道,吵闹声扰得居民无法正常生活,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普陀区长征镇居委协调相关部门查实该处为非法办学,调解员法理并举,调解成功,消除了安全隐患。

  【事件】

  出租房里办暑托班

  孩子安全隐患重重

  在居民的指引下,调解员上门了解情况,眼前的一幕让调解员震惊:一室一厅约45平方米的房屋内,挤满了大大小小农民工孩子50余人,大的8岁左右,小的才2岁多。屋内异常闷热,空气混浊,一股刺鼻难闻的气味扑面而来,孩子个个满脸通红。一个阿姨拿着一个大茶缸,孩子们排着队每人一口喂着水。环视室内布局,只见电线纵横交错,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调解员当即向镇领导及镇调委会汇报,领导立即协调相关部门查实该处为非法办学,应坚决予以取缔。但考虑到社区的特点、房屋的来源性质,为避免矛盾激化,要求居委调委会尽力调解取缔,排除安全隐患,还居民和谐乐居的环境。

  调解员通过调查和走访,了解到该房屋是出租房,承租人为安徽人李某夫妇,在此开设农民工子弟幼托班,无任何办学手续,夫妻两人一人负责照看孩子、一人负责做饭。由于长征镇为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多,流动人口多,非法办学成本少、收费又低,很多农民工图便宜、图方便,给非法办学创造了有利条件。

  调解员的调查介入引起了租客的恐慌,承租人李某已联系了多名儿童家长,声称如取缔这个幼托班,会引发不安定因素。

  【调解】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调解取缔非法办学

  调解员分析认为,要通过调解取缔此非法办学,关键点在于找到准确的突破口,即终止该房屋的租房合同,这样可以避免矛盾激化。

  调解员调查了解到,业主房东王老太是本地农民,丈夫早年病亡,一个女儿已出嫁,退休金不到2000元,平时生活全靠这套房子租金补贴。租客李某刚与房东重新补签了两年的租房合同,在原来租金上大幅度提高了租金,在利益的驱动下,房东王老太根本听不进任何劝导,后来干脆采用了拒见面、我行我素等办法对抗。但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通过王老太女儿、女婿迂回做老人的思想工作。

  调解员对王老太的女婿阐述了非法办学存在的危害性、严重性,把自己亲眼所见到的安全隐患一一告知对方,并严肃指出,“物权法”规定住宅房屋不可作为经营场所,国家对儿童的保护是有法律规定的,这样的环境一旦发生事故,作为业主的出租方逃不脱干系,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丈母娘被眼前利益所迷惑,租客李某利用你丈母娘无知的心理,把她推在前沿。”调解员希望女婿和调解员一起配合做通老人的思想工作,终止租房合同,取缔非法办学,还居民安详的居住环境。

  3天后,老太女儿来电称,其母亲非常倔强,还和他们大吵一架,并说如果她先违约终止租房合同的话,肯定要赔偿很大一笔钱。他们感到无能为力,希望调委会上门同他们一起做做工作,他们夫妇二人会鼎力配合。

  得知这一情况后,调解员及时向镇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得到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明确非法办学要坚决取缔。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尽力调解解决,房东如终止租房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政府可考虑适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会同民警上门调解

  女儿女婿配合劝说

  当晚,调解员会同社区民警及老太的女儿女婿一起来到老太家中,社区民警的到来,让王老太明显感受到了压力。调解员再次向他们解释、宣传居民住宅区不得作为经营场所的文件规定,明确指出该幼托班无证经营,定性为非法办学,而且存在严重的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损害了儿童身心健康,如出现任何问题,房东、租客是难逃法律责任的。现在该房用于非法办学,已违背了租房的用途,如果终止租房造成损失,政府会考虑一定经济补贴。

  听到这里,老人对违约赔偿也放心了,但又担心租客会找她麻烦。社区民警对老人说,政府会保护她的合法权益,让老人放心。民警的话解除了老太的后顾之忧。

  当天晚上,房东王老太及女儿、女婿在调解员、民警的陪同下,来到了出租房与承租人李某进行了协商。调解员告知李某租房的用途是用于居住的,现在该房用于办暑托班不仅是非法的,而且也违背了租房的用途,房东有权终止租房合同。民警也正告李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居民住宅楼不能作为营业性的办学场所,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承租人李某明知理亏,无言以对,在调解员和民警的开导下,终于承诺不再开办暑托班,并答应终止租房合同。

  三天后,李某搬离了该房屋。

  【点评】

  顶住压力知难而上

  无证经营坚决取缔

  无论是业主还是使用人,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居住的住宅不能经商,如果要改变住宅房屋居住性质的,需要经过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本案开办以谋利为目的的暑托班,应当进行工商注册并办理营业执照。对于不符合条件和无证经营的小区托管班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案的调解难点在于承租人为达到自己目的,利用房东年龄大、无文化、贪图利益,为自己违法行为作为挡箭牌,对调解进行百般阻扰。对外号称身后有五六十位孩子家长的支持,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发生冲突事件。

  调解员顶住压力,虽然受到租客李某的恐吓和威胁,但在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调解员敢于面对,充满信心,明确方向,终于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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