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欠着朋友120万元不还

“老赖”办公司养“小三”还抵赖

2018年08月07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525

  庭审现场 张超 摄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你欠债不还,还借钱投资这是为何?”“为了一次性还钱。”

  “法院发出了限高令后,你卡上的多笔大额消费,如何解释?”“可能我对高消费的理解有出入。”

  站在被告席上的陈辉在面对法官讯问时不显胆怯,反而思路清晰,说话没有半刻语塞。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名牌大学毕业、能说会道的男人,在过去数年间,办公司、养“小三”、度假游……独独欠着朋友的120万元借款不予归还,理直气壮做着一名“老赖”。

  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宣判,陈辉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集资投资却遭卷款跑路

  事情还要从7年前的秋天说起。当时,陈辉因注册公司,以夫妻名义向朋友吕耀林借款120万元并约定还款期限。

  让陈辉没有想到的是,原本一场合伙的投资却突然生变。按照陈辉的描述,就在自己将钱汇入合伙人马伟的账户后,马伟突然卷款跑路。“因为欠条上签着我的名字,吕耀林就找到我让我还钱,但我当时没有那么多钱。”

  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讨无果,吕耀林向徐汇法院起诉并获支持。“判决下来后,我找过陈辉好几次,可每次他都以没有还款能力搪塞我。”无奈之下,2012年7月,吕耀林向徐汇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后,查封了陈辉夫妇的一处房产及陈辉名下的一辆汽车。然而房屋是陈辉夫妇与他人共有,暂无法处置; 车辆价值不高,申请人请求法院暂不处理,执行程序终结。

  与情人诞下两个子女

  2016年11月,吕耀林发现执行财产线索,于是向徐汇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后法院查明,陈辉曾先后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37万余元用于房屋装修、在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通过工作和兼职收入70余万元,此外他还出资设立公司、有多次高消费和恶意转移财产行为。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陈辉在妻子明知的情况下,公然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并与情人诞下两个了子女。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其中一个子女产于私立医院,另一个年长的孩子如今在私立学校就读,种种行为明显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因涉两起执行案件,2017年10月31日和11月15日,法院分别对陈辉司法拘留各15日。但此后,陈辉仍旧对生效的法律判决未予履行。

  今年1月,陈辉因为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在法院门口遭3名男子围追堵截,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在核对身份信息时发现陈辉与一起拒绝执行判决案有关,陈辉由此到案。

  “拖欠至今是无心之过”

  经徐汇警方侦查,陈辉涉嫌拒执罪,徐汇区人民检察院遂就此案向徐汇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陈辉一再为自己辩称,之所以欠债不还,一方面是因为最初遭遇他人卷款跑路本就心生怨气; 另一方面,也是想通过投资赚些大钱后一次性予以结清。“从本质上我是一直想履行的,拖欠至今是我法制意识淡薄,但也是无心之过。”

  在面对公诉人出示的一组组高消费的证据时,陈辉仍旧在极力为自己开脱。“我只知道列入黑名单后,飞机都不能搭乘了,但具体还有哪些属于高消费,可能我在理解上有些出入。”

  公诉人认为,陈辉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有能力履行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而另一方面却在持续消费。其间家庭消费、子女就学以及婚外情的事实都明显超出了生活必须的支出,属于限制高消费的范畴。陈辉的行为有明显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应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陈辉本人及辩护人提出陈辉有自首情节,经查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陈辉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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