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方外遇离婚,能否获得赔偿
我姐夫因为有了外遇,现在和我姐姐吵架吵得很厉害。已经持续了一年,但他还是没有和那个女的分手。
所以我姐姐没有办法,只有提出离婚。
请问律师,我姐姐和姐夫已经有一个2岁的女儿,这种情况下,姐夫是否应当给我姐姐一定的离婚赔偿? ——周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周先生的姐夫有上述情况,且有相应的证据,离婚时周先生的姐姐可要求赔偿。
夫妻分居两年,能否判决离婚
薛某和丈夫由于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能达成协议离婚。最近薛某再次向丈夫提出解决离婚问题,丈夫提出了离谱的财产分割要求,薛某感到自己无法接受,于是想要通过诉讼离婚。
她查阅相关法律后得知,夫妻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她和丈夫分居已满两年。
请问律师,如果她诉请离婚,且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是否一定会判决离婚?如果丈夫拒绝离婚,同时否认分居两年的事实,她该怎么办?法院会如何处理?
——郭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
这种情况如果诉讼中仍然调解无效,婚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前夫因病去世,孩子由谁抚养
王某的前夫与她离婚时,儿子的抚养权由法院判给了前夫。离婚后前夫带着儿子与父母一起生活,此后也没有再婚。
现在前夫因病去世了,王某想将13岁的儿子接来抚养,但王某的父母不同意,理由是王某已经再婚,而再婚的丈夫有一个女儿。另外,他们长期和这个孙子一起生活,因此感情十分深厚。
请问律师,如果协商不成,王某又想重新取得儿子的抚养权,是否只有去起诉?起诉的对象是前夫的父母么?法院判决时,是否会征求13岁儿子的意见?她已经再婚且丈夫有个女儿,是否会对她取得抚养权不利?
——吕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起诉的对象是前夫的父母,一般10周岁以上的小孩,法院都会听取并考虑小孩的意见。
吕女士已婚育女并不会对取得抚养权不利。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确定抚养权归属的。
婚后登记房产,是否共同财产
我和妻子在2012年10月份登记结婚,婚前购买商品房一套,房款主要是丈人出的,我出了一小部分钱,并且在装修的时候也出了钱。因为购房合同是我妻子签的,婚后办理房产证时,证上也只写了我妻子的名字。
请问律师,如将来我们离婚,这套房子是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马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如该房屋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产权人为马先生妻子个人,则该套房屋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
但是马先生如果有证据证明在购房及装修时曾经出资的,法院会考虑要求马先生的妻子返还全部或部分出资,马先生可向法院提出这一要求。
赠与曾办公证,咨询效力问题
我母亲在世时,和我父亲一起将他们的房子经过公证赠与了我,但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母亲去世,哥哥姐姐都不认可这份赠与协议,认为房子应当作为遗产分割。
请问律师,这份经过公证的赠与是否有效?房子是否应该属于我个人的财产? ——卢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强制效力,而这样的赠与合同也不因赠与人的死亡而失效。
因此,这份赠与协议合法有效,卢女士有权依照公证协议的约定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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