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疑前妻婚内出轨 男子持刀行刺

2018年09月26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65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因怀疑前妻曾经婚内出轨,愤愤不平的男子在预谋之下,携带水果刀尾随前妻和男友进行袭击,致二人受伤。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今年5月6日23时许,齐某因怀疑其前妻有婚内外遇,经事先预谋,携带水果刀尾随其前妻及男友仲某,以持水果刀划、刺的方式袭击二人,致二人受伤。齐某前妻面部单个创口长度6.0cm以上、胃非全层破裂,经鉴定均构成轻伤一级; 腹壁穿透创、体表单个创口长度 l0.0cm 以上,经鉴定均构成轻伤二级; 面部皮肤擦伤,构成轻微伤。仲某颈前部多个创口长度累计8.0cm以上,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头皮创口,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齐某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置,并于次日零时许被传唤至派出所。到案后,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涉案水果刀已由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本案审理过程中,齐某家属代为赔偿两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并获得二人的谅解。庭审中,齐某对相关事实也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其中包括二处轻伤一级,三处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齐某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辩护人以本案事出有因,齐某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且其亲属已代为做出经济赔偿并获得谅解等为由,请求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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