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旅游合同是假的 业务员也是假的

2018年09月28日 A04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561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张熠

  本报讯 随着旅游业大热,虚假业务员、不合理收费等乱象此起彼伏。近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就对一起冒充正规旅游公司业务员骗取客户钱款的案件批准逮捕。

  陆先生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股东,2017年9月初,陆先生找陈某帮忙组织一次员工的日本团体出境游。“他自称是上海国际心心旅行社(化名)的业务员。”谈妥价格后,陆先生将20万元预付款打到了该旅行社的账户里。

  然而直到12月中旬,员工们都没有收到签证通过的信息。陆先生前往旅行社一问究竟,结果大吃一惊:合同是假的,公司印章是假的,陈某也不是旅行社员工。可当时那20万元确实打在了心心旅行社的账上,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陈某之前是这家旅行社的客户,偶尔介绍别的客户给旅行社。借着这层关系,陈某做起了“偷梁换柱”的生意。2017年8月底,李先生找陈某帮忙联系旅游,陈某替李先生办成了手续。李先生根据旅行社的行程确认单,打给陈某15万元。陈某拿走其中10万元用于归还自己的债务。

  此时,陆先生也找到陈某。陈某刻了一枚旅行社的假章,与陆先生签定了假的旅游合同。陆先生打款后,陈某找到旅行社,称其中10万元为李先生的旅游款,另外10万元是他帮其他客户买旅游产品的款项。旅行社便将多余的10万元打还给了陈某。

  近日,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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