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东家称经营遇阻无力付薪 80后IT男上庭讨补偿金

2018年09月28日 A07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777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东家突然声称经营不善再难支付工资,诡异的是,事发前一个月,公司还在通知发放上一年度年终奖。追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无门,陈某将前东家告上法庭。日前,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

  80后工程师职场遇风波

  黑框眼镜、素色衬衣,坐在原告席上的陈某一副典型的IT男气质。2016年8月,陈某与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担任工程师岗位,月薪为17000元,合同期限止于2019年7月31日。不想在今年3月,公司突然声称发不出工资了。

  “从3月份开始,直至我被迫离职,一共拖欠了3个月。”陈某无法理解,公司怎么就突然崩盘了?“事发前一个月,公司还通过电子邮件下发《关于2017年度年终奖发放的通知》,这说明当时是有资金的,为何仅一个月时间,就连工资都发不出了呢?”

  为维护自身权益,陈某向徐汇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最终裁决仅支持了陈某的薪资请求,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未予支持。陈某遂向徐汇法院提起诉讼。

  是否恶意欠薪?

  “我们是因经营困难而未能全额发放员工工资,并非恶意拖欠。”面对前员工的起诉,坐在被告席上的辩护人为公司这样辩解。

  被告代理人专门出示了拖欠房租、与供应商间合同纠纷及涉执行案件的相关材料,据此证明公司确实在经营上出现了暂时性的困难。

  陈某的代理律师认为,上述材料上的日期落款都在今年6月之后,欠薪行为发生在6月前,出示的证据与本案并无关联性,被告主张的经营困难并无依据。

  “既然不存在年终奖,为何要发通知,如果有没有年终奖都是单位说了算,劳动者的权益怎么保护?”

  被告代理人最后表示,仅愿意支付拖欠的薪资,陈某最终是自行提出离职,而年终奖本身就是根据公司效益发放,非必须发放的款项,故而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年终奖部分不同意支付。

  本案将择期作出宣判。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 东家称经营遇阻无力付薪 80后IT男上庭讨补偿金 2018-09-28 2 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