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车祸身亡,咨询赔偿标准
我叔叔是农村户口,但他长期在上海打工,至今已有4年多,中间曾短期去老乡位于苏州的工厂帮忙,此外的时间一直呆在上海。
现在他因为车祸死亡,涉及赔偿问题。
请问律师:他的死亡赔偿是否可以按照上海的标准? ——唐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上海连续居住、生活、工作满一年者,其生活来源主要来自上海的,均可以在侵权赔偿中依照上海市有关标准处理。
据此,唐先生叔叔的相关人身损害赔偿,应该按照上海本地的标准予以处理。
当然,他必须对在上海连续居住、生活、工作满一年进行举证。
派遣员工肇事,应当如何起诉
我大伯最近遭遇交通事故,在骑自行车下班途中被一辆汽车撞了。这辆车属于 A 公司所有,驾驶员则是一个派遣员工,和 B 公司签约,被派到A公司工作。
现在我们跟驾驶员以及A、B公司都在进行协商,但在赔偿数额方面没有达成一致。
而且 B 公司甚至不愿担责,说派遣合同中有相应的约定,类似赔偿全部由 A 公司承担,和他们没有关系。
请问律师,如果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的话,我们能否同时起诉A、B公司?
如果他们之间确实有相关约定,是否 B 公司就不需要赔偿我大伯了?
——孙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协商不成,孙先生的大伯可以将 A 公司、B 公司、驾驶员、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至法院。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没有法定约束力。
也就是说,A公司和B 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对A、B两家公司是有效力的,但合同的约定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约束力。
肇事者难赔偿,车主应否担责
我叔叔最近被一辆车撞成重伤,肇事者是借用了别人的车,事发时他是闯红灯,而我大伯则是在正常过马路,因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
问题是,这个肇事者家经济条件很差,很可能赔不起相关的损失。
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叔叔能否追究车主的责任?
——薛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薛先生所述情况真实,那么他的叔叔在到法院起诉时,可以要求承保交强险和车险的保险公司、肇事者以及车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如果车主没有明显过错,法院很可能并不要求车主承担责任。
但在起诉时,还是一并列为被告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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