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诉讼实务

2018年10月15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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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索要欠款,能否先扣财产

  张某欠我一笔钱不还,现在还款日期已经过去了多日,他依旧敷衍拖延,丝毫没有要还钱的意思。

  现在我想去起诉他,朋友说我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将他的一辆车子扣住,这样一旦胜诉就不怕拿不到钱了。

  请问律师,财产保全是否真的有这样的效果?申请财产保全是应当在起诉时一并向法院提出么?是否需要一些条件?

  ——李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五、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案件发回重审,是否还能上诉

  余某因为涉嫌盗窃被起诉和判刑,他上诉后,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请问律师,该案重审后,余某是否还能上诉?

  ——吕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做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原审是第二审的,重审发回后应按第二审程序审理,重审做出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上诉,但可以依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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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诉讼实务 2018-10-15 2 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