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本报讯 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防止同一购药人“多次、多地、反复”购药,本市自去年10月起,开始在徐汇区试点加强对零售药房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徐汇区14家零售药房已经实现“智慧化”建设,大大提升了相关部门对特殊药品的销售监管力度。昨天下午,上海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在徐汇区汇丰大药房联合召开此次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展开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今年年底前,本市计划基本实现对所有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零售药房监管升级全覆盖。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禁毒部门通过“主动打击与源头治理并举、减少需求与遏制供应并重”的禁毒战略,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受全球毒品问题持续泛滥和特定历史时期各种涉毒因素的影响,以及特殊的城市特点和地缘区位,本市毒情形势日趋复杂,如全市吸毒人数仍持续增长、吸毒群体复杂多样、潜在或隐性的药物滥用规模扩大,易涉毒物品流失风险加剧,禁毒工作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进一步加大。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在零售药房销售环节的有效监管,去年10月,上海市禁毒办、市公安局与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在部分零售药房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工作的试点方案”,并选定徐汇区为试点区。
市禁毒办主任王石平指出,加强零售药房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就是在国家现有法规规定框架下,从提升特殊管理药品监管水平,遏制流弊案事件及非法滥用,促进本市禁毒工作发展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现代成熟科技手段,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徐汇区自2018年10月起,开始在14家零售药房开展购药人有效身份证件核验、比对等相关试点工作。试点以来,14家药房的禁毒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效率得到明显加强,传统监管方式中存在的问题被及时发现,为全市部署推进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会议强调,各区、有关单位要认清毒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加快推进特殊管理药品监管方式升级,健全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机制,全面提升特殊管理药品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到2019年上半年,全市所有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零售药房监管升级覆盖率不低于75%,至年底前做到基本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为下一步禁毒工作科技化、信息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全市市、区两级禁毒、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零售药房经营企业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其间,与会人员观摩了零售药房特殊管理药品销售和身份信息采集、确认上传等操作流程,观看了零售药房特殊管理药品终端信息采集系统和市场监管局后台监管系统等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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