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2019年上海两会特别报道

聚焦“最柔软的群体”代表委员为“0-3岁托育服务”问题“把脉”:

构建多元化托育公共服务体系

本文字数:3236

孙慧代表

翟骏代表

曹艳春委员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季张颖  胡蝶飞  王川

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解决民生问题的新要求,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要求上海着力研究解决的“老小旧远”四大问题之一。如何让幼儿这部分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得到最周全的保护,最温暖的照料,健康快乐地成长?今年上海“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将关注的目光聚焦在这一问题上。

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监管体系不完善、专业队伍不足等被认为是目前上海托育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对此,代表委员们建议,要将幼儿托育逐步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更多普惠型托育点;同时加强监管,对托育从业者要将职业道德考核放在首位,实行一票否决。

建立更多普惠型托育点

“虽然本市在婴幼儿托育方面的政策和机制工作上有了一定的支持,但是,托育服务供给仍显不足。”市人大代表翟骏表示。

“上海托育服务目前总体供给不足。”在昨天召开的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中,李芬华委员代表市政协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发言时如此表示。

市政协围绕“小”这一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发现,截至2018年10月,上海托幼园所和托育机构能够提供2.1万余个托育额度,入托率仅3.5%(按照60万人的0-3岁幼儿总数推算),低于香港地区20%的入托率和澳门地区53%的入托率,也低于经合组织国家(OECD)34%的平均入托率。收费适中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数量较少,难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调研中,我们感到,上海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坚决有力,托育服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然而,与市民不断增长的托育需求相比,与香港澳门等地区托育服务水平相比,仍然有差距。”李芬华说。

李芬华指出,社会各方参与发展托育事业的积极性不够高。现有公办幼儿园由于资源紧张等因素,增开托班难度较大。新办托育机构准入门槛偏高,申办难度较大,“有不少托育机构反映运营风险大、成本高,可持续发展难。”

“我们调查发现,目前上海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差别悬殊,公益性的托育机构收费约每月1500元,但数量不多。盈利性托育机构收费约每月5千-1万元,甚至超过1万元。市民希望能够有更多普惠性的托育点。”市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黎荣介绍,“这与普通市民的需求和承受能力相差还比较远,希望普惠性的托育点更多一些。”

黎荣建议能够出台更多鼓励性措施,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托育服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多办托班。

值得注意的是,1月27日,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现场咨询活动中,市教委托幼工作处负责人颜慧芬在回复委员咨询时透露,今年有望增加80家托育点(包括新建和改扩建30所幼儿园设立托班)。

构建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

在市人大代表翟骏看来,0-3岁婴幼儿的“托”和“育”应形成营养、保健和心理教育“三驾马车”的一体化,而其中所涉及的服务内容、流程以及技术标准等,虽然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有了一定的认识,但还不甚清晰。

她建议,构建全覆盖、多元化的托育服务公共服务体系。以发展的眼光来合理规划设计,既要在数量上,也要在质量上满足家庭对0-3岁婴幼儿托育的服务需求。

此外,翟骏认为,政府应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制定更加灵活的婴幼儿保育系统,充分开发家庭、社区、企业、幼儿园、机构等各方主体的服务提供能力,通过提供补贴、减免税收、提供场地等各种方式鼓励各类主体进入托育服务,综合考虑人口密度、人口发展趋势、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布点。

翟骏同时建议,建立托育服务机构评估考核机制,定期考核,对服务质量好的托育服务机构进行表彰和奖励,促进托育服务机构间的良性竞争。

最终建成可以为家长们提供就近便捷、安全、科学、有品质的托育服务体系。同时,探索符合本市实际的托育服务标准体系。

李芬华委员在大会发言中也建议,要将幼儿托育逐步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作为民生大事坚持不懈地推动发展。李芬华委员同时建议,加快制定科学的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加强托育服务顶层设计,研究制定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五年发展规划,科学布局托育机构,解决人口出生波峰波谷需求和供给的结构性问题,避免资源浪费,增强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发展的预期和信心。

建立托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托育机构的监管问题也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市人大代表周梅指出,托育服务质量的保障体系正从“无人监管”到“组建专业巡查大队”,托育服务管理正在“突破”,预示着托育服务正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紧随其后,亟需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托育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周梅表示,比如,巡查人员职责、专业素养;巡查机制,包括:巡查时间、内容、参与部门、方式、流程、主体、操作细则等;巡查反馈、整改制度,包括巡查、评估事中、事后如何反馈、巡查问题怎样整改;托育服务教育“双培”体系的架构与机制的完善,等等。制度、机制的建立对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要改变管理模式,从重准入转变为重监管,办好托育服务。”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沈永铭建议,降低社会参与的门槛,管理部门重心放在服务和监管。比如,所有公办、民营托育机构无死角监控接入中心平台,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日常巡查;建立一套质量管理平台,所有托育机构的幼儿和家长信息,全部实名登记到管理平台,托育质量的好坏由家长评判,部门巡查和重大事件统一汇总到平台,同时建立红、黄牌制度,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人大代表孙慧认为,对于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也应予以监管。“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随机、不定期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过程监管及实时检查评估。如采用问卷、访谈或抽查培训点受训合格学员的质量,对培训点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及时纠偏违规或不规范的行为,对培训质量不合格的机构取消其培训资质。”孙慧代表谈道。

李芬华委员在发言中也提出,建议建立健全托育服务科学监管体系。构建日常化、全覆盖、动态实时的监管机制和多方参与、透明公开的社会化监督机制。

“让幼儿这部分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得到最周全的保护,最温暖的照料,健康快乐地成长。”李芬华说。

托育从业者首要考核道德

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专业队伍不足是托育事业发展的短板。

“从之前发生的携程亲子园到‘红黄蓝’等案例可以看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在托育教育中至关重要。但目前,托育从业资格证书的课程主要由‘婴幼儿生活照料’‘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和‘婴幼儿早期教育’三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和考核又以基本技能为主,职业道德的学习要求和考核要求几乎空白。”市人大代表孙慧在递交的“关于提高0-3岁托育机构专业人员素质的建议”的议案中这样表述。

孙慧代表认为,应将职业道德是否合格作为获得托育从业资格证书的前置条件。“可以由市教委设立‘托育从业职业道德资格证书’,与人社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同时作为托育从业前置要求。”孙慧代表表示,“该证书中应增加托育从业职业适应性的个性心理测评,采用心理测评的方式把一些不合适幼教工作的人群从源头剔除。”同时,教委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开展“托育从业职业道德资格证书”的培训和发放。

孙慧代表还建议建立托育培训师资库。由于培训机构的师资都是自聘产生,导致师资质量良莠不齐,建议通过规范托育培训师的资质,经过专业考核,遴选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师资库,对从事托育培训的师资资源进行定期培训和统筹管理。

“近来幼儿园和托儿所出现的虐童事件,说明从事幼教和托育的人员存在问题。”昨天上午,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深化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专题会议上,曹艳春委员建言加强本市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和师资队伍建设。她建议,要细化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这个资格应该更有可操作性。

“要切实加强专业化托育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李芬华委员昨天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中建议,有关高等院校要加强学前教育学科建设,加大幼儿托育师资队伍供给,加强在职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高度重视从业人员的师德教育和师德评价,实行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建立激励机制,健全托育从业人员职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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