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法院审结一起比特币盗窃案。
黄某与刘某经朋友介绍认识。2017年7月,黄某找到刘某,游说其参与比特币投资。刘某因其不擅长操作电脑,黄某遂帮助其注册邮箱并在国外某交易平台上买入0.22个比特币。由此,黄某掌握了刘某比特币钱包的账号和密码。
2017年12月21日,黄某在一网吧内使用上述账号和密码,盗取0.22个比特币转入自己账户,转手后获利2.4万元。次日,刘某发觉自己的比特币不见后急忙找黄某,黄某承认是自己转走了并承诺会还。但直到2018年3月,黄某仍未还钱,刘某遂报警。3月14日,黄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黄某交代,因快过年了手头没钱才动了贪心,所获赃款一部分被用于还债和消费,另一部分投入了一个理财平台,但因理财平台爆雷而无法取出。经审理,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所得赃款也被判继续追缴并发还被害人刘某。 王睿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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