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改革食品经营许可制度,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减少申报材料,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完善许可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许可效率。
从2019年1月1日起,福建省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市场主体,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市场主体不用再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但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的,仍然需要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福建省将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和使用,做好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与相关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互通共享,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提高许可效率。金勇 整理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