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综合

上海高院发文助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

沪法院去年审结消费纠纷案件19711件

本文字数:934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2018年,上海法院共审结消费纠纷案件19711件,其中,网购消费纠纷和旅游合同纠纷增长明显。这是记者昨天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得的信息。记者同时获悉,上海高院已于近日向全市法院下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  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据统计,2018年上海法院审结消费纠纷案件19711件,与前年的21137件相比略有减少。其中,食品药品纠纷数量相对平稳,网购消费纠纷和旅游合同纠纷增长明显。近三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网购消费纠纷从2016年的612件升至2018年的1127件,旅游合同纠纷则从2016年的672件升至2018年的850件。

记者从通气会上了解到,上海法院去年受理的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包含了食品、药品、电脑、旅游、健身、教育培训、二手物品交易等诸多消费领域,内容涉及知情权、选择权、财产权、公平交易权等多种权利的保护。

针对各类新类型案件,上海法院紧密关注消费发展趋势,不断加强前瞻性调查研究。如上铁、嘉定、静安、杨浦等法院就食品安全、共享消费、网约车、网购合同等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在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引导消费新模式的良性发展。

在推动行业标准制定、促进行业自律方面,2018年上海法院共向相关管理部门和机构发送司法建议7份,如上海虹口法院向某大型超市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运营管理,严格禁止“三无”食品进入超市等。

据介绍,此次下发的《意见》结合上海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工作重点以及上海法院的审判实际,就食品药品、网络购物、跨境消费、健康消费、高端品牌消费、旅游消费、文化消费、公益诉讼等八大类纠纷,根据案件类型特点,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据悉,上海法院将准确把握消费领域的新趋势,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做好前瞻应对,科学调配审判资源,鼓励和支持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作用,发挥大调解格局的聚合效应,通过司法建议、白皮书、法制宣传等方式,促使经营者正视问题、倒逼提升,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同时,全市法院将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司法保障、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的消费纠纷共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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