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王丹丹
维系婚姻的不应当是孩子,而应当是爱情和亲情。如果没有了感情,再多的责任和义务都是乏味的,只能是消耗彼此的能量,让悲剧愈演愈烈。
愿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为自己活。
因为,这辈子你和自己相处的时间最久。就算婚姻走到了尽头,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说抱歉。
我踏入律师行业之后,主要从事的一直是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类别的业务还细分为许多法律事务。
但在不了解法律的朋友看来,我就是一个专办离婚案件的“离婚律师”。
人们常说,结婚不只是两个人的事,其实离婚何尝不是。以至于我曾有一个当事人在正式办理离婚之后,还给父母发送了这样的短信:对不起,我离婚了!
离婚,需要对不起么?
5年前,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突然到办公室找我,陪同她来的还有她的闺蜜。
“王律师,求求你帮我把婚离了吧,他不知道我今天出来找律师,他要是知道,会弄死我的!”
她一边说一边低下头,两手攥在一起不停地来回搓动。还没等我向她提问,一起来的闺蜜就噌地站起来给我鞠了一躬,然后语速极快地告诉我:
“王律师,你必须帮她把婚离掉!那个王八蛋太不是人了,让我闺蜜做了6次流产……”
闺蜜越说越气愤,而坐在旁边的她早已经泣不成声……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对婚姻有了近乎恐怖的印象。当然,这是极特殊的案例。
两个半月后,当前台把离婚判决书发到我手机上时,我第一时间告诉了她这个好消息。很快,她回了一条信息给我:
“王律师,谢谢你,终于解脱了!我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城市回家了。”
这是对婚姻有多绝望,才能发出如此的感叹啊?对于她来说,婚姻带给她的不是家,是噩梦!
结婚的时候,我们总是海誓山盟:无论生老病死,无论贫穷富贵……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但当婚姻出现裂痕,甚至是创伤,作为女人,我们要有爱自己和保护自己的能力。
爱自己不只是吃好的、穿好的,更是不容许别人一次次地伤害自己!如果一个人不爱自己,那么所有付出的“爱”,在别人眼里都会变得不值得。
有人会说:那是没有孩子的婚姻,如果有了孩子,还不得为了孩子将就下去……
是的,在我办理婚姻家庭案件过程中,曾遇到很多当事人无奈地表示,是为了孩子才不愿离婚。
但扪心自问,这里面就没有在乎面子或者名誉的因素么?就没有不舍丢弃的享受和金钱么?就没有不愿意改变的生活习惯么?又或者,是你不仁所以我不义的出轨“借口”……
可能这些原因都有,却偏偏拿孩子来垫背,这对孩子,不公平!
我很难想象,被扣上“我为了你”这样帽子的孩子内心是有多压抑,更难以想象在一个没有爱的环境里长大的孩子,将来如何会爱人?
当然,也有把孩子当累赘的,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他们的表达方式很委婉:孩子跟我不亲……我工作太忙,怕照顾不好……他 (她)比我会带孩子……
有很多人说,分手见人品,我很认同。多年前我曾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航空公司的乘务长,各方面都很优秀。但因为长期飞国际航班,夫妻聚少离多,男方有了外遇,甚至被她撞见。
最后,她决定离婚,我本来想帮她争取更多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然而考虑再三,她还是决定放弃,她说:“工作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儿子跟着我会受苦,财产我就多给他一些吧,这样儿子也能好过一点……”
于是,她把大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给了男方。那是我第一次觉得难过,因为案子难过。
婚姻是美好的,我相信每一个在婚礼上看着对方的眼睛发出的誓言都是真心的。没有人结婚的时候是奔着离婚去的,只是随着时间的变化,随着生活给出的一道道难题,婚姻中的两个人没有能力或者意愿再去解决了。
很多时候,我们不能把离婚的原因归结于一个人,从开始到结束,谁不曾认真过?只是经常在最初把优点放大,到后来眼里又只看到缺点。
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不断纠错的过程,婚姻也是一样,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婚姻走到了尽头,请潇洒的转身,因为只有敢于承担的时候,你才真正强大。
维系婚姻的也不应当是孩子,而应当是爱情和亲情。如果没有了感情,再多的责任和义务都是乏味的,只能是消耗彼此的能量,让悲剧愈演愈烈。
愿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为自己活。
因为,这辈子你和自己相处的时间最久。就算婚姻走到了尽头,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说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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