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

本文字数:909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赵虎

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是有一定渊源的。相信随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完善,软件保护的法律依据也将更加完善。

随着电脑乃至平板电脑、手机的发展,让硬件能够发挥巨大作用的是各种软件,包括手机中的软件。

如果对别人的软件进行盗版,显然是侵犯了他人的权益。但是,盗版软件究竟侵了哪项权益呢?

许多非法律专业人士可能并不清楚,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盗版软件侵犯的是著作权。

不少人可能对此感到疑惑:著作权保护书籍等可以理解,但为何用著作权来保护软件呢?

一般来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有关文学、艺术的作品,与人的精神世界有关。

软件虽然也是用计算机语言写的(比如涉及源代码),不过却和通常意义上的艺术无关。

但是,因为美国是软件大国,它的软件产业全球第一,作为国家当然要保护自己的软件产业。

而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著作权保护已经有了伯尔尼公约、版权协定等国际公约,作品自创造出来之后就可以得到保护。

于是,美国就推行利用著作权保护体系来保护软件的做法,这种借道的方式简单、快捷、有效。

这样做,一来不用重新制定条约,二来软件创造出来就能得到保护,不用再经过官方审查、授权,三来保护时间还长,一般都要保护五十年以上(发明专利保护时间仅为二十年)。

刚开始有不少国家反对拿著作权法律来保护软件,但是,美国利用它强大的影响力让世界同意了它的观点。

现在,绝大部分国家都是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作品的。

不过,软件毕竟不是文学艺术作品,套用著作权法已经表现出了某些水土不服之处。比如,对软件作品独创性的判断问题、思想和表达的划分问题,都与传统作品不同。

现在,不少国家也在加强对软件专利方面的保护,以前纯软件不能申请专利,只能跟硬件结合在一起申请,现在已经有了某些松动。

不过,说到废除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建立一套新的保护体系,那还是遥遥无期的事。毕竟,著作权依然是软件权利保护最有效、最常用的方式。

总之,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是有一定渊源的。相信随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完善,软件保护的法律依据也将更加完善。

虽然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看似有不合逻辑之处,但这是历史发展的选择,有时,存在即为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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