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2016年与张某合伙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当时是各出一半的钱,用张某的名字去登记的。
购车前他们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有一条约定是双方都不得擅自转让该车。
年初张某背着我哥将车卖给别人了,我哥知道后要求张某把车赎回来,他不肯;让他返还当初的购车款,他也不肯,只答应分一半卖车款给我哥,而且说他急需用钱,只能分期归还。
请问律师,有不准卖车的合伙协议在,我哥能否去起诉要回这辆车?
如果要不回来,我哥可以让张某承担什么责任?——马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因之前马先生的哥哥与张某协议约定不得擅自转让该车,现张某作为该车的产权人,若把车卖给了善意第三人,马先生的哥哥很难去起诉要回这辆车。
如协议中有关于擅自卖车的违约责任约定,可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如没有相应的约定,也可以要求张某归还一半的卖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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