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首届金融司法国际研讨会在沪召开 聚焦营商环境、金融审判与投资者保护

建议探索建立证券集体诉讼机制

本文字数:1145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相应的成就,但在立法、执法等方面仍然滞后……”“实行注册制,更需要强化对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的民事法律责任追究,建议试点建立证券集体诉讼机制……”“建议发挥上海金融法院优势作用,对涉科创板注册制相关案件试点集中管辖……”近日,由上海金融法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联合举办的首届金融司法国际研讨会在沪举行。来自国内外的专家汇聚一堂,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下的金融审判与投资者保护问题,建言献策。

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案件17万件,审结16.9万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全国首例投资者要求交易所承担连带责任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金融案件。去年以来,上海法院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出台了系列司法文件,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

科创板的推出将使资本市场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推动力,而所采纳的注册制上市机制会是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节点,强化投资者保护的理念显得更为重要和关键。与会代表围绕金融审判机制优化与投资者保护、侵权民事责任完善与投资者保护等议题开展专题讨论。

与会专家指出,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相应的成就,但在立法、执法等方面仍然滞后。建议适时制定专门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法规,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法定责任,同时创新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诉讼、救济和索赔机制。

针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呈现主体多元化,种类高科技化、手段复杂化等趋势,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形式更为多样。与会专家建议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和《刑法》联动修改,加大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起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并与国际成熟市场相衔接的处罚制度,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科创板注册制下的法律规则体系也成为与会嘉宾关注的焦点。

据介绍,目前,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发布包括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治理规则在内的文件20余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完备。与会专家认为,实行注册制试点,更需要强化对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的民事法律责任追究,还需要有相应有效的民事诉讼机制来保障。从国际经验来看,证券集体诉讼是较为有效的方式。

从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来看,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但由于投资者非常分散等原因,许多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想不愿或客观上难以参与相关民事赔偿诉讼中。建议试点做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设计,有效解决这一难题。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将认真吸取与会嘉宾的真知灼见,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提供更加坚实的金融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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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 建议探索建立证券集体诉讼机制 2019-05-28 2 2019年05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