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非常阅读

以真实案件解读精神病与司法博弈

本文字数:1621

《以疯狂之名:英美精神异常抗辩史》杨添围群言出版社

  目录

自序:我们终将克服难关

第一章马克诺顿:揭开现代精神异常抗辩的序幕

前言

早期的免责观念

疯人、孩童与野兽

是非对错准则的起源

启蒙时代到工业革命之间的数个审判

肚子里的魔鬼与邪恶的管家

特鲁里街皇家歌剧院枪杀案与妄想准则

贝林罕的绞刑台:妄想准则的否定?

行刺女王:妄想准则以及不可抗拒之疾病冲动

世纪之审:丹尼尔·马克诺顿案案件经过审判过程

(略)

【编辑推荐】

☆国内第一部从历史角度梳理司法精神医学发展的本土著作。

☆通过分析欧美许多轰动一时的著名案例,既展现了精神异常抗辩的演变史,又展现出现代社会对于人权、正义观念的不断修正,以期让受害者与精神异常者的正义皆能得到伸张。

☆不论是精神医学界、法学界人士或一般读者,都能在知识性与阅读乐趣上收获丰富。

【内容简介】

自18世纪以来,逐渐成熟的临床精神医学以及近两百年来英美地区累积的案例与法庭判决,对当代司法精神鉴定起了关键的指引作用。但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个案史,却少有人仔细推敲、了解其前后脉络。

《以疯狂之名》作者杨添围是国内司法精神医学领域的专家,采取历史辩证的观点,将许多具有指标意义的着名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探讨。透过行刺维多利亚女王而遭流放澳大利亚的爱德华·奥斯福、因爱慕女演员茱蒂·福斯特而刺杀雷根的辛克利,到血洗乌托亚岛的挪威杀人魔布列维克等案的详尽介绍,作者解释精神异常抗辩的观念演变、评鉴标准、各派观点与舆论媒体的影响。由于事涉人权、正义等方面,这类案件向来颇多争议,法庭上攻防不断,因此读来饶富趣味,堪称一本精神异常抗辩的历史演义。

【作者简介】

杨添围:1963年生,中国台北艋舺人。高雄医学院医学系毕业后,在台北市立疗养院完成精神科住院医师训练,目前为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精神科主治医师。2015年9月开始兼任院区院长。

为了探索犯罪学与精神疾病的相关性,2007年取得台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硕士学位。杨添围除了一般精神疾病的诊疗工作之外,最主要热衷于司法精神鉴定的工作以及司法精神医学的教育训练。除了精神科医师工作外,偶尔会在网络上发表精神医学、异常行为以及犯罪相关的文章。

【精彩节选】

第一章

马克诺顿:揭开现代精神异常抗辩的序幕

前言

精神异常,是英美法的法律名词,也曾经是医学名词,尽管各自的意义不尽相同。现今认为这只是法律名词,则是因为医学上已经不再使用这样的字词。

精神异常抗辩:以精神异常为由作为无罪抗辩的理由,必然有模糊与不确定之处。我们很难精确地描述,一个人到底有没有能力,对于自己行为的可能性,进行正常地或合理地选择。也因此,也很难去评量一个人,是否应该对他所做的错误行为负起责任。对于极端或明显精神异常的案例,人们很容易达成共识,而认为行为者不应受到处罚。但是,在许多案例中,行为者并不是如此的精神异常。

早期的免责观念疯人、孩童与野兽

最早用来说明为何不处罚疯癫与痴愚者的概念,是来自于对于孩童为何不须处罚的想法。

13世纪英国法官布莱克顿(1210—1268年)认为,偷窃行为者若缺乏意志与企图,就不构成偷窃;因此,孩童与疯人就不应受罚。在他的《英格兰的法律与习惯》一文中说道:

若无伤害的意志,犯罪就不成立。不当行为是由意志与企图这两个条件来界定,因此没有偷窃的想法,偷窃就不成立。如此,就可以讨论孩童与疯人,一方面是受限于他天生无知;另一方面,则是他不幸的行为。对于不当行为,我们要审视的是其意志,而非其造成的后果。

学者沃克认为,布莱克顿在此声称可以免责的原因,对于孩童,是由于缺乏企图,对于疯癫者,则是由于其不幸的行为。以上这些说法,可能引用自罗马法学者莫德斯丁的著作。

不过,沃克还原莫德斯丁的说法,准确地说,他是指行为者不幸的命运,是罗马法从宽处理疯癫者的原则,但是对于孩童的原则却是基于不同的理由。莫德斯丁认为,他的不幸、他的疯癫,本身已经是处罚了,因此,和不处罚孩童的理由不一样,不处罚疯癫者,与其意图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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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非常阅读 B02 以真实案件解读精神病与司法博弈 2019-05-29 2 2019年05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