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为了健身,购买了5年的健身会员卡,然而在会员卡还有一年时效的时候,健身房竟闭店了。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判决上海罗家休闲健身有限公司支付温玉婷剩余一年的会费3200元。
2015年1月28日,温玉婷向上海罗家休闲健身有限公司支付了1.6万元购买“五年卡”,用于在该店接受瑜伽健身锻炼服务。同时,双方通过《会籍申请表》约定,温玉婷的会员卡有效期自2015年1月30日起至2020年1月28日止,会员卡类型为时间卡。
从2018年11月起,温玉婷发现,该店开始出现不提供毛巾等洗浴用品、每天课程减少、突然通知停课、闭馆打扫等状况。在2019年1月15日,该店向会员张贴通告:“尊敬的会员您好!我们因公司跟物业有些问题沟通未达成一致,故暂停营业几天,具体开课时间再另行通知……”之后,该店闭门至今。
于是,温玉婷诉至徐汇法院,要求该公司退还会员卡中剩余一年的年费3200元。
徐汇法院认为,双方已经成立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在会员有效期内,上海罗家休闲健身有限公司本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安排瑜伽课程、开放场馆并接受原告前来锻炼等。然而,自2019年1月15日起闭门至今,该违约行为致使原告无法享受付费会员权益,无法实现锻炼身心的合同目的。原告要求退还剩余一年年费的请求于法不悖,予以支持。
(文中人名及公司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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