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综合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嘉定区民政局公告 2019年 第3号

本文字数:439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请下列社会组织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与本机关联系,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拟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2019年6月17日

拟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上海市嘉定区消费者协会  51310114501162198L

  序号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上海市嘉定区会计学会  513101145011618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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