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上海高院昨发布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发挥案例示范效应 强化长三角区域司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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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胡蝶飞  见习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  昨天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上海法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的主要内容、发布背景和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上海各级法院不断强化长三角区域司法协助,切实提升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此次发布的十件典型案例涉及法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多个方面,既包括法院服务保障的工作举措机制,也包括非法狩猎、环境污染、企业破产重整、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等具体案件,既有民商事案件,也有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与此同时,上海高院研发应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软件”,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辅助法官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已实现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庭审、判决均在该系统内运行,并推广至安徽、云南、浙江、贵州等地先行试点,助力解决各地法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证据认定规则不统一、适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记者获悉,在推动长江经济带与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是重中之重。近年来长三角区域四地法院在司法协助工作框架下,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形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促进长三角乃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共保联治。

昨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顾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判令其赔偿因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而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并令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充分体现出从严、从快的环保责任追究力度。

随着创新日益成为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驱动力,长江经济带要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带,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法院对此类问题的司法保护也在《典型案例》中得以体现。

此外,《典型案例》还体现了在扩大开放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不仅需要准确适用国内法律,还需要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乃至外国法律,尊重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领域的传统与习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后,上海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四地高院协议,进一步加强与江浙皖三地法院的协助交流,继续充分发挥案例的示范效应,激励和引导上海各级法院进一步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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