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印发的《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将在安徽铺开。
按照司法部部署,安徽作为全国4个试点省份之一,于2017年启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并选定合肥市、池州市率先探索。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有利于探索形成律师队伍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引导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查询、选聘律师提供参考。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