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主笔闲话

网红产品“陷阱”多多

本文字数:698

  如今电商促销方式越来越多,特别是在流量变现的助推下,一些拥有大量受众的直播平台成为诸多厂商眼里的“香饽饽”,不少网红直播摇身一变成了“销售员”。而消费者一边看着直播,一边忍不住就跟着“剁手”了。网络直播购物作为一种消费新模式本无可厚非,但野蛮生长的主播与电商平台肆意透支消费者的信任:商品质量与描述不符、退货找不到渠道、投诉无人搭理等等,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本期“权威曝光”就关注了吹得天花乱坠的网购直播维权难的情况。

不少吃过亏的网友都投诉,自己跟着网红主播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找商家投诉被置之不理,找网红社交平台投诉同样毫无回音。售后服务成为了摆设,消费者有苦难言。尤其是平台客服与商家通过“踢皮球”的方式,消磨消费者的维权耐心,最终让维权不了了之。而网红们则改头换面继续销售其他产品,韭菜一茬茬地割,至于口碑、人气,他们再通过其他吸引眼球的炒作找回来,太多“金鱼式”记忆的受众,好了伤疤忘了痛,一不小心又深陷其中。

类似虚假宣传、货不对板、价格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更比比皆是,平台不履行监管职责,主播们一心只向“钱”看,粉丝经济被异化到极致,消费者的权益该谁来维护呢?根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通过直播平台链接的购物渠道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如果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相关信息,消费者也可以向平台要求赔偿。平台赔偿消费者后,可以向销售者追偿。法律法规并未缺位,但如何执行才是最重要的,只有严于执法,才能让法律不成一纸空文,也才能真正保障每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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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 网红产品“陷阱”多多 2019-07-09 2 2019年07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