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法治报通讯员 胡巧玲
公司因被要求环保定期整改而停工停产,老板欠下31名工人总计15万元工资款。双方对立之下,却都有满腹牢骚委屈。这一复杂矛盾该如何调处?在上海奉贤,一个由区法院、人民调解、区仲裁院、区劳动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动调解机制,促使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事件起因:
老板说走就走,猝不及防
2019年3月的一天,上海某服装有限公司接到环保定期整改通知书,被责令停工停产进行整改。没过几日,老板就没了音信,31名工人总计15万元工资款一下没了着落。得知消息的工人们炸开了锅,个个情绪激动:老板跑了,这怎么得了?
你一言我一语之后,工人们决定向奉贤区西渡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西渡劳动争议调委会)申请调解。西渡劳动争议调委会第一时间联系了奉贤区人民法院、奉贤区仲裁院(以下简称区仲裁院)以及奉贤区劳动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区劳动监察大队),启动多方联动调解机制。新城法庭干警刘雅作为该案调解员积极参与,准确把握当事人的情绪起伏点开展调解。
调解经过:
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5月10日上午,刘雅同区仲裁院、区劳动监察大队相关同志前往西渡街道关港村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人们见到来的人里没有工厂老板,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质问。
不仅如此,工人们还一再要求法院强制工厂立即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刘雅耐心听完工人们的“牢骚”和质问后,告知他们老板到达的时间,以及调解员为了促成此次调解在事前所做的准备工作。这一番话像是一颗定心丸,工人们听完安静了不少。
到了时间,工厂老板桂某来了。一见到调解员,桂某反而先倒起了苦水:“我的公司被责令关闭,还有好几个订单无法按时交付,应收货款也没有到账,实在没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原来,桂某公司因为环保不达标,被责令停产整改。现在又被要求支付全部工人工资,因此对调解员存在抵触情绪。
“环保部门对你公司提出的整改要求是基于你公司的生产条件和状况提出的,你应该坚决执行,不能含糊。并且,你公司被责令停业整改和你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款是两码事,在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这件事情上,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摸清了桂某的心理状态,刘雅首先义正辞严地给桂某作了梳理和区分,同时也引导他正确看待公司停业整改和发放工人工资这两件事的关系,并且对桂某进行了相关政策的讲解以及法律的释明。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沟通,桂某终于同意支付拖欠的15万元员工工资。“但是我现在资金周转困难,我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才能付清。”
听说不能马上拿到工资款,员工们纷纷表示不能接受,眼看着老板与员工的矛盾可能要再度被激化。
为了让工人们不被情绪“带偏”,为双方创造更大的调解共识,刘雅及时制止工人们的激烈言辞,告知他们,法院与多机关的联合调解,是给这起案件开设的绿色通道。相比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调解能更加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也希望员工们能换位思考,体谅公司的难处,适当宽限桂某的支付时间。
在参与调解的同志共同努力下,雇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该公司将于2019年8月31日前付清全部员工工资。
调解心得:
有疏有“堵”
非诉调解走在前面
回忆起调解时的心态,刘雅说:“开展调解,让双方充分表达需求,这一点很重要。调解员应该冷静理性地帮当事人理顺事实和法律关系,引导双方作出彼此都能接受的决定。我理解桂某资金周转的难处,也理解工人想要拿回工资的心情,但是我得让他们彼此理解,不能任由负面情绪蔓延。”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结构优化和人员调整,群体性劳动争议日趋增加。为了高效解决群体性劳资纠纷,奉贤法院奉贤新城人民法庭在一起劳资纠纷案件中积极参与“联合调解机制”,切实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奉贤法院一直致力于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制度,积极参与联动调解,促使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保障当事人及时兑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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