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
一家密室逃脱实体店,将网络游戏“迷失岛”部分场景“照搬”至线下,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被诉至法院。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理了该起纠纷案件,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密室逃脱店需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10万元的代价。
“迷失岛”游戏软件是由上海胖布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胖布丁)开发的一款点触解谜游戏。胖布丁在大众点评发现,“M 0J0密室逃脱店”内的“迷失岛”主题,“照搬”使用了“迷失岛”的部分场景。
据此,胖布丁将“M 0J0密室逃脱店”的经营者沈阳市大东区魔咒拓展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魔咒)及大众点评的经营者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点评)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魔咒及大众点评停止侵害其对涉案“迷失岛”游戏及相关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魔咒停止侵害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魔咒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首页公开赔礼道歉及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判令魔咒及大众点评赔偿经济损失49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5040元。
一审法院认为,魔咒在其经营的密室逃脱实体店中大量使用涉案游戏画面、人物形象、物品造型,已构成对胖布丁相关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侵害,魔咒使用的19幅美术作品与胖布丁相应作品构成实质性近似,侵害了胖布丁就其相关美术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魔咒还将其中的8幅被诉侵权美术作品,用于其微信公众号上作宣传,侵犯了胖布丁对相应美术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胖布丁指控的侵权行为即侵害著作权及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均为魔咒,大众点评仅为平台运营方,其并未参与魔咒实施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亦未对此提供协助,不应承担本案民事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魔咒立即停止侵害胖布丁著作权的行为;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胖布丁经济损失10万元;赔偿胖布丁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5040元;在其微信公众号及官方微博首页连续15日刊登声明;驳回了胖布丁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魔咒不服,上诉至上海知产法院。
上海知产法院认为,“迷失岛”密室逃脱实体店与“迷失岛”游戏,两者虽体验方式不同,但是均属解谜游戏类。魔咒使用“迷失岛”名称作为宣传主题,在实体店中使用游戏中的相关美术作品,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密室逃脱实体店经营者与“迷失岛”游戏经营者之间有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考量涉案游戏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魔咒拓展中心具有侵权主观故意等因素酌情确定的赔偿数额,应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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