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大学生兼职欲赚零花钱 经催告才知竟然“被贷款”

谁在办贷深水区里“花式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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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顾承骁

看到招聘兼职的广告,兴冲冲地前去应聘,没想到交了身份证后却莫名背上了贷款,直到被催告才得知此事,征信记录已经受损……这是大学生小王前不久的遭遇。和小王有类似经历的还有蒋先生,他以为自己参加了一场“当背景观众”的兼职活动,还拿了80元酬劳,可查看某信贷APP的还款记录时才意外发现自己竟然“被贷款”了。

从未自己办理过贷款,也没有任何人对他们进行贷款资质审核,小王和蒋先生的贷款是怎么办下来的?今年4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从两个彼此独立、没有直接关联的案件中寻得端倪,在两名分别涉嫌贷款诈骗的嫌疑人口中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1  易审易过的商品贷款

“办贷款流程和办信用卡差不多,一般都是办最大额2万元左右的。中介会带客户过来,我负责操作,贷款下来后会给客户5000-8000元不等,我拿6000元,替客户还完四期贷款,每期1000元左右。”

“为什么还四期?”

“因为公司的业务员考核就四期,只要客户还了四期,后面还不还都对我们没有影响了。”

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顾某做着这样的供述。因为避开公司监管骗领贷款,顾某于2019年4月被松江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批准逮捕。为此,顾某表示非常后悔,称原本只是业务员之间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步步变了形。

在另一间提审室里,犯罪嫌疑人张某也坦白着自己的所作所为。张某称,自己与同伙在网上发布虚假兼职消息,在隐瞒事实的情况下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了某信贷公司商品贷款,后将贷款全额占为己有。今年4月,松江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

顾某与张某分属于两个独立案件,彼此没有直接关联,但检察机关在审查办理过程中,发现同类案件不在少数,报案者都称自己本是参加某场兼职活动,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2万元左右的某信贷公司商品贷,其中有些贷款已偿还四期,而有一些则一期未还。

由于受害者大多是在信贷公司短信催还甚至发函催告后才知晓这一情况,不少人的征信记录都遭受到了损害,其中不乏还未踏入社会的大学生。

而与顾某、张某案都有关的公司是一家具备相关金融资质的信贷公司,获银监会批准开展消费金融服务。

通过在该公司实地调查和向管理人员询问情况,检察官了解到涉案的贷款项目是该公司额度为2万元的商品贷,主要针对空调、冰箱、手机等家电消费。办理此种贷款手续并不复杂,业务员通过专用ID操作就可以在移动端完成申请。

然而,该信贷公司表示,他们明确规定业务员必须拒绝在校学生、无业人员办理此种贷款。那么,为何案件中仍有众多大学生和无业人士被成功办理贷款?检察官在犯罪嫌疑人的口中得到了答案。

“客户信息和资质都是办单的业务员自己先审,提交订单后再由后台审核。后台审核既有机审又有人审,主要也就是审核征信,一般一两分钟就过审了,放贷前也很少碰到电话回访。”顾某表示。由于后台审核流于形式,顾客资质合格与否实际上还是由业务员说了算。为了提高收入,部分业务员无视审核门槛,与无资质顾客勾结,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骗领贷款。这种情况并不鲜见,正如顾某所说,几乎成了行业的“潜规则”。

2  业内默认的“擦边球”业务

2018年11月,身为某信贷公司业务员的顾某在同事的推荐下认识了一家贷款中介,该中介向他介绍了一单“打擦边球”的业务,称只要顾某提供专用ID,不用他出面就可以完成交易。对于这种业务顾某心知肚明,于是把自己的ID提供给了对方。

这种所谓的“擦边球”业务即客户以购买家电的名义向某信贷公司申请商品贷款,贷款获批后再从电器商家处套取现金,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现金贷款。“公司现金贷款的门槛较高,为了提高业绩,领导也对这种‘变相现金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顾某说。

检察官分析,一般情况下,参与“擦边球”业务的有四类人:一是客户,这些人往往不具备办理现金贷款的资质,其中相当一部分抱有借钱不还的想法。二是贷款中介,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客户并与顾某等放贷业务员建立起利益网络。三是业务员,申请某信贷公司的商品贷款必须通过业务员的专用ID且必须在指定商户消费,某信贷公司旗下业务员基本常驻于电器城、手机店等,与商家保持着密切关系。四是电器商家,由于商品贷款金额直接汇入商家账户,因此套现行为必须经商家协助完成。

在以上四种角色中,业务员最为重要,他们既掌握客户资质的审核权,又与电器商家打通关系互惠互利。

每次通过这种方式套取现金就是一次“四方人马”对某信贷公司贷款的瓜分,抱有“能捞多少就是多少”心理的客户对到手的金额并不在意,经过业务员、中介等层层抽成,2万元贷款中真正落入客户口袋的仅为一小部分。

私吞贷款,难道某信贷公司不会向贷款人追偿?逾期的坏账在业务员的专人ID中不产生记录?对于这些问题,“精明”的业务员早已摸索出应对方法。

3  双方串通套现到两头隐瞒诈骗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官了解到更多某信贷公司的业务模式,也印证了顾某一开始所述。某信贷公司的风控数据确与每个业务员办单挂钩,但仅有前四期被统计在销售业绩报表中,影响业务员奖金。所谓的“四期风险期”过后,逾期合同都由该公司风控部门通过风控模型立案,再转入安全部进行调查。

也就是说顺利度过了前四期还款,贷款是否还清都与业务员再无关系,因此顾某等人才能肆无忌惮地办理“擦边球”业务。此外,为顺利度过这“四期风险”,业务员还会要求“打擦边球”的客户留下相应的还款金额,由自己替他们清偿,使得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

因为每一次套现都能获得额外抽成,所以不少曾就职于某信贷公司的人员以及熟悉此套路的商家也纷纷开始客串起中介的角色,借来ID、寻找客户牟取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张某就是其中之一。

由于某信贷公司业务量巨大,业务员与客户恶意串通导致的坏账没有被重视,长期以来,顾某、张某等人都能全身而退,因此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套现活动也慢慢演变成一头欺瞒公司、一头忽悠客户的恶劣诈骗行为。

在顾某一案中,顾某在明知用途的情况下依旧提供他的专用ID,中介人就是用此ID为被害人蒋先生办理了贷款。

事实上,蒋先生误以为自己是参加证券公司的充场兼职活动,稀里糊涂地把身份证交给了对方。中介方面利用蒋先生的身份信息办理了新的手机卡,并用该卡接收某信贷公司的短信验证码,随后蒋先生又被带到某手机店内拍照片留底。一切结束,蒋先生只收到了80元钱兼职费,对办理贷款之事全然不知。

巧合的是,蒋先生曾办理过某信贷公司的贷款,他在APP上查看还款情况时,意外发现账户下新增了一笔贷款,于是选择马上报警,幸而没有造成贷款逾期和其他损失。

相比蒋先生,同一时期报案的大学生小王等人则没有那么幸运。去年,小王等人在网上看到兼职信息后,与张某取得联系,经过开手机卡、拍照等流程被私下办理了某信贷公司贷款,最后小王等人因“兼职”获得100元左右的报酬。直到被某信贷公司催告后,小王等人才得知自己被办理了贷款,征信记录已遭到损害。

案件后续>>>

追根究底 制发检察建议

类案频发,并非偶然,通过对顾某、张某等案件进一步梳理,检察官发现某信贷公司在员工管理、贷款业务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是这几起案件的一大诱因。

因此,在审查案件的同时,松江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向某信贷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针对公司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业务员管理存在漏洞;贷款审批流程欠规范,制度执行存在缺陷;资金用途审查不严,缺少有效核查回访机制等问题提出建议。建议某信贷公司加强业务人员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涉案人员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及岗位培训,增强业务人员遵规守法意识。同时对涉案业务进行排查梳理,增加实质性审查方式方法,规范贷款审批流程,强化资金监管,建立签约商户核查回访机制。

2019年6月,某信贷公司针对上述建议进行整改并向松江检察院回函反馈。同月,检察机关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被告人顾某提起公诉,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张某等犯罪嫌疑人涉及案件仍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等待他们的亦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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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周末看点 B02 谁在办贷深水区里“花式裸泳”? 2019-08-09 2 2019年08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