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未安触电保护器 三岁童触电身亡

金山工业区司法所调解员释法明理终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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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法治报记者  王川  法治报通讯员  吴平

三岁孩童在家玩耍,结果用筷子伸进插座导致触电身亡。这原本是一起意外事件,然而却因为事发两年前该插座被电工修理过,并未再安装触电保护器,导致孩子家人要求当时的电工——亲戚王某来承担孩子的死亡赔偿责任。而王某坚称自己是无辜的,不愿承担任何责任。双方矛盾升级之下,找到了金山工业区司法所的调解员,最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和解。

全面了解案情  找准矛盾焦点

2018年1月14日11点30分,周小某(男,2015年7月生)在家里玩耍时,用筷子伸进插座插电孔,导致全身触电,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周小某的家属认为正是由于电工王某在2016年维修家中电路时将触电保护器拆除,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遂要求王某承担周小某的死亡赔偿责任。王某则认为自己在该起事故中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双方产生争执,向金山工业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没有急于展开调解,而是先全面了解事件的起因经过。

交谈中,电工王某表示,2016年7月某天晚上,连襟周某(周小某的爷爷)打电话给他,说家里的电路一直跳闸,让他去修一下。次日早上5点左右,王某来到周某家中检查电路,发现电线已经老化,电源始终推不上去,所以就拆除了触电保护器。

由于时间太早,街上的五金门市店还没有开门,所以王某就关照连襟,如果新的触电保护器买好后,跟他打个招呼,他可以过来安装,或者叫其他懂电工知识的人帮忙安装一下,十分方便。但直到周小某触电事故发生,连襟家也没有去买过触电保护器,所以王某认为他没有责任。

调解员对周小某的不幸离世表示惋惜,向家属的遭遇表示深切的同情和慰问。调解员尽力平抚家属情绪,劝诫家属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周某告诉调解员,当时王某拆除触电保护器后,他曾询问王某:“拆除保护器要紧吗?”而王某回答,没有关系,当时天还早很多店都没有开门,买不到新的保护器。由于不懂电力方面的知识和产品,于是周某就跟王某强调,让王某有时间再过来一趟一起去买。但王某之后一直没有来,所以王某应该承担责任。周某要求王某赔偿各项费用10万元。

释法明理动情  明确双方责任

在死者家属方面,调解员再次表达了理解和同情,年幼生命的逝去,确实令人扼腕叹息。但作为周小某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周小某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侵扰和损害。显然在该事故中,周小某在家中用筷子插入插电孔,家属未尽到监护人的职责,未对周小某做到人身上的保护。

而王某方面,王某为了让周某家通电,在明知早上买不到触电保护器的情况下拆除了触电保护器,这一行为属于重大过失。拆除触电保护器,一般人也能预见到可能会带来意外事故,作为一名电工,却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不会发生事故,存在侥幸心理;但由于王某已告知了周某这一事项,周某也未反对,所以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因此王某应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害赔偿责任。

攻破纠纷要点  促成双方和解

向双方当事人阐明责任后,调解员先从情感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调解员指出,发生这样的事故,无论是家属方还是王某都是不愿意看到的,希望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尽快解决纠纷。再加上双方原本是亲戚,不要因为此事破坏了原本和谐的亲戚关系,更不要因为赔偿款的问题,导致双方对簿公堂。

周小某的不幸离世,给亲人造成了极大的痛苦,给王某带来了心理阴影,希望双方化悲痛为力量,尽快让逝者安息。

通过调解员耐心地以案说法、以情说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于2018年3月1日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对此事故支付给周某2万元,而周某一家也对王某表示谅解。

【调解心得】

调解技巧和真心  一样都不能少

调解是一门艺术,它需要调解员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法律知识、说话技巧等多方面的素质。当面对一个调解案件时,调解员起初无法了解当事人的内心,也无法预测案件的发展,能做的就是用一颗真心、一份真诚和日积月累的经验、知识去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去挖掘纠纷的突破口,从而为成功化解矛盾奠定基础。

在本案例中,调解员在接手后循序渐进,首先通过当事人的诉说,了解纠纷双方的责任划定以及赔偿数额差距。掌握本次纠纷的关键点,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坚实基础。

首先,以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是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则。在开展赔付工作时,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掌握赔偿尺度是做好赔付工作的重要环节。

其次,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调解是化解各种矛盾的重要前提。案件中,调解员充分运用了《民法通则》《侵权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释本案涉及的赔偿依据,通过法律知识的支撑,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信服,也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从而使双方的思想实现了第一次的变化,找到了调解的突破口。

最后,调解员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由情及理、由理入情,耐心引导双方从事实出发、有理有据提出要求,换位思考、了解理解体谅对方,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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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未安触电保护器 三岁童触电身亡 2019-08-27 2 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