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慎毅
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依法治理“校闹”,坚决打击8种“校闹”行为。这一消息上了热搜,网友表示,彻底打击医闹之后,终于要彻底打击校闹了。(8月21日《新京报》)
确实,医生和教师之间、“医闹”和“校闹”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如果说医闹使得医生再也不敢大胆负责地治病救人,最后吃亏的还是广大患者,那么,同样的道理,校闹使得教师“有理也说不清”,必要的惩戒不敢实施,合理的活动不敢组织,甚至连最基本的人格权、生命权都不能保证,教师又怎会全身心地传道授业呢?最后吃亏的还是学生。
所以,依法治理“校闹”,是真正为学生和家长着想,是为了更好地让学校放手加强素质教育。这既是维护学校和教师的权利,更是维护学生和家长的权利。进一步说,当有的学生围观校闹,甚至支持校闹或觉得事不关己的时候,无疑是对学生法制意识的一次戕害。
在整个意见的15条中,真正涉及到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的,只有第9、10、11条。其他12条则是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健全建立协商、调解、裁判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应对舆情、社会氛围、部门协调机制。可以说,这个《意见》全面突出了校园安全治理的法治意识,也考虑到了家长情绪激动下可能产生的非理性行为,可谓法理融于情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学校和老师撑腰,不再让老师流汗又流泪甚至流血。同时倒逼相关部门高度负责,真正依法办事,而不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匆匆做决定,最后颠倒是非,被啪啪打脸,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因此受到严重损害。
五部门关于严厉打击“校闹”的意见,做到预防为先、不闹也赔、闹也不赔、坚决打击、联合治理。可谓一场及时雨,为校园安全建立起立体防护网,让教师实施以人为本的教育有了坚强后盾,让家长也能从反思中明白其中的道理,从而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