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痰”

本文字数:1134

  “痰”:

近日,在河南周口,一名男子在安装网线时不慎触电,全身无法动弹,被困在电线杆上。消防员赶到后,电线仍然处于通电的状态,而男子的家属竟然要求消防员立即施救,还拍视频质问消防员:“有电也得救,你就说你救不救?”尽管如此,消防员依然坚持先断电再施救。在断电后,该男子被顺利救下送医。(8月21日《浙江法制报》)

百家讲:

消防员不是神,消防员跟我们普通人一样也是人,他们并非绝缘体,同样存在触电的可能性。在没有断电的情况下,盲目要求消防员直接对已经触电的男子进行施救,结果有可能不但无法救助触电男子脱险,反而有可能导致施救的消防员跟着触电,造成更多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无辜牺牲。消防员面对触电事故,坚持先断电再施救,没有满足触电男子家属提出的“有电也得救”这种不合理要求,这是严格按照触电事故救援原则进行科学救援。

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安全优先”,既要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也要保障救援人员的自身生命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因为只有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有可能救援他人。如果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谈论救援他人无疑是一句空话。

对消防员、应急救援人员制定和采取的应急救援方案方法,普通老百姓应当信任和理解,不要让自己的不理解和不科学、不合理的要求妨碍救援的科学性和速度,加重生命财产损失。  ——张立美

“痰”:

近日,有读者向记者反映,北京西城区信和嘉园小区的地下车库改造后,出租方小航科技将车位以“租20年,赠20年”的形式向业主出租,车主需要一次性缴纳40年的长期停车费32.8万元才能停车,不少业主对如此高昂的停车费用产生质疑。(8月22日《新京报》)

百家讲: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而出租方小航科技以“租20年,赠20年”的形式出租车位,属于变相延长租赁期限的行为,有钻法律空子之嫌。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停车是业主日常生活的正常需求,出租方强迫业主一次性缴纳40年车位租金,显然是于法无据的单方面霸王条款。因而,根据公平交易原则,业主可以向消协、工商等监管部门反映或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业主依法有选择车位租赁期限等权利,强制一次性缴纳40年租金这种霸王条款,涉嫌强迫交易,属于典型违法行为。在广大业主依法抵制的同时,消协、工商等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必须予以叫停,并敦促出租方进行整改,及时纠正错误政策,尽快制定公平合理的车位租赁政策,让业主有自主选择租赁期限的权利,从而充分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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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百家讲“痰” 2019-08-27 2 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