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法治报通讯员 王治国
AR手机游戏《一起来捉妖》深受虚拟定位插件之苦,重庆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因此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请求裁定被申请人谌先生立即停止提供、推广妨碍手游《一起来捉妖》正常运行的虚拟定位插件的行为。上海浦东法院昨天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该行为。
虚拟定位插件“作弊”
重庆腾讯公司是涉案游戏《一起来捉妖》的著作权人,并授权深圳腾讯公司独家运营该游戏。该游戏利用手机即时定位系统,通过AR功能抓捕身边的妖灵并对他们进行培养,在游戏中完成对战、展示、交易等诸多功能。
两名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谌先生提供、推广的虚拟定位插件通过改变手机操作环境,“欺骗”涉案手机游戏《一起来捉妖》的定位系统,使游戏玩家无需实际位移,即可通过虚拟定位插件迅速变换地理位置抓取妖灵,严重破坏了游戏的公平性,构成对申请人的不正当竞争。而且,被申请人谌先生在提供、推广涉案虚拟定位插件时,将使用该插件操作涉案游戏的过程录制成多个视频,通过多种形式向不特定的公众传播,进一步扩大了损害范围。
据此,两申请人向上海浦东法院提出上述行为保全申请,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提供了担保。
被申请人需立即停止该行为
法院认为,涉案游戏为一款基于位置定位的AR探索类手游,地理位置是该游戏功能得以均衡、有效实现的核心要素。被申请人谌先生提供、推广的虚拟定位插件通过改变涉案游戏正常运行的生态环境,导致其以地理位置为核心的功能玩法难以实现,玩家时间、金钱的投入和产出方面的平衡性被打破,由此导致申请人通过增值服务获得游戏收入的交易机会降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损,遵守游戏规则的正常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被申请人基于涉案游戏谋取利益的主观意图明显,涉嫌构成对申请人的不正当竞争。可见,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请求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具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涉案游戏因虚拟定位插件问题遭受部分正常玩家的投诉及差评,涉案游戏的下载量亦呈现下降趋势。因虚拟定位而引发的问题已经给且正在给两名申请人带来负面影响。此外,一款网络游戏从立项、设计、制作到上网运营,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若不及时制止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任由涉案虚拟定位插件泛滥,可能对申请人的竞争优势、经营利益以及涉案游戏的市场份额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
法院同时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给且正在给两名申请人带来负面影响,申请人的行为保全申请指向明确、范围适当,不会造成当事人间利益的显著失衡。涉案虚拟定位插件为市场化产品,不具有社会公共产品属性,产品的提供者亦是完全市场化的经营主体,对被申请人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裁定。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