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本市发布促进中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

50条政策措施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本文字数:572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上海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拟举上海全市之力推动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建设。

《若干意见》聚焦管理权限、专业人才、财税金融、规划土地、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50条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赋予新片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新片区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营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

原则上,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片区试点,在新片区适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各项政策。今后本市出台的政策,对企业和人才的支持力度优于本意见相关规定的,新片区按照“政策从优”原则,普遍适用。

第二,加大向新片区管理机构放权力度。赋予新片区管理机构市级和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在经济调节、行政审批等领域,除确需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授权或委托新片区管理机构依法行使。

第三,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化实施“一网通办”和单一综合窗口建设,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创新力度,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支撑的事中分类评估、事后联动奖惩的监管制度,推动联合监管、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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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 50条政策措施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2019-09-02 2 2019年09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