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酒后搭便车被拒 怒揍车辆与司机

男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拘役4个月

本文字数:444

  □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酒后要求搭车,被拒绝后,陆某竟然追逐车辆,对司机及车辆大打出手。近日,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陆某因自己酒后失去理智的行为被拘役4个月。

今年5月25日21时许,陆某酒后至本市虹口区公平路469弄门口附近,在公共道路上强行拦截刘某驾驶的黑色小型客车,并要求搭乘。在遭到拒绝后,陆某又追逐上述车辆至公平路469弄小区内,用脚连续踢踹造成该车车身部位多处受损,当刘某下车对其劝阻时,陆某又用脚踢踹刘某臀部并致后者受伤。

民警到达现场后,陆某拒不配合执法,多次辱骂民警,并在押解途中从警车后排位置用脚踢踹民警孙某某右侧肩膀。案发后,经鉴定,上述小型客车物损(修复)价格为1927元。

虹口法院认为,陆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陆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案件审理期间赔偿了车辆损坏的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

据此,虹口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陆某拘役4个月。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酒后搭便车被拒 怒揍车辆与司机 2019-09-04 2 2019年09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