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施晨霞
本报讯 “检察官,我考上大学了!”小贾、小义、小田、小丁4个孩子高兴地把各自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拿给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杨检察官看。谁曾想到一年前,检察官还正在为他们犯的错误发愁。
2018年5月,宋某某(另案处理)与另一学校的学生闹了点小矛盾,遂纠集了当时正在上高二的小贾、小义、小田和小丁等前去理论。到了校门口,向在正在吃小吃的小正打听该人去向,觉得小正回答口气太冲,宋某某一行决定给他点“教训”。等到小正离开小吃店,宋某某等人尾随其,趁无人之际,拿出仿真枪威胁小正,并共同对小正及其同行的同学实施殴打。
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正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小贾、小义、小田和小丁均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从案件本身来看,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检察官可以驾轻就熟办理。检察官在细致审查案件后认为,小贾等人无正当理由,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两处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每一个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又并不简单,最终的决定都将影响着孩子们的未来。检察官了解到,小贾等人在校都是不错的学生,此前也都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此次案件完全出于意气用事,属偶发性犯罪。同时,检察官多次调解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矛盾,小贾等人也积极作出赔偿,并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
经综合评判,检察官认为,小贾等人具备有效考察帮教条件,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决定,考察期限均为6个月。在考察期内,小贾等人在社工们的帮助下,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据社工评价,小贾等人整体表现良好。在此期间,检察官也时常与小贾等人保持联系,定期跟踪回访。
最终,小贾等人均顺利通过考察期。浦东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他们,也不负期望,顺利考上大学,收拾自己,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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