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一针见“脓”

释放“跨域立案”红利 步子不妨迈大些

本文字数:1091

  □吴学安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全国海事法院全面实现跨域立案。当事人可以在全国10家海事法院和39个海事派出法庭范围内就近或自主选择一家海事法院或者海事法院的派出法庭办理立案手续,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也开启了“家门口诉讼”的全新诉讼模式。(9月6日光明网)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在全国试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按照“先行先试”的改革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确定14家法院作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然后在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社会秩序的基本维护方式。虽说“跨域立案”听着有点太专业,但“翻译”过来就是:市民起诉,不再受到地域、管辖限制,可以选取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家法院起诉,提交立案材料及办理涵盖庭审、执行等多项诉讼事务,不必长途奔波。由“最近的法院”立案后,将材料转给管辖的法院。现在得益于中国多地法院试行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家门口打异地官司”已渐成现实,减轻了公民的诉累。

法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司法程序人人可及”。实现法治,就必须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降低立案门槛,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跨域立案”的推出,是司法变革的一大步,也是民生诉求的一大步。一方面,推行跨域立案是配套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在实施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过程中,法院要公开包括登记立案在内的办事标准、服务流程、投诉电话等,这就形成了公开的机制,倒逼法院严格贯彻执行立案登记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另一方面,推行跨域立案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改变了各个法院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状况,建立起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开创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在中国社会要素大流通和人员大流动的背景下,异地官司曾令不少人感到困扰。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打一次异地官司需要来回跑上几趟甚至十几趟。有了“跨域立案”就很好地化解这些烦恼。当事人可以在“最近的法院”立案,减少了奔波之苦。这对于当事人和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说都有好处。“不敢接招”“不敢立案”的法院也能更加坦然:案件是其他法院立的,我们必须审理,必须判决,让他们减少了担心。

然而,目前的“跨域立案”还只是“在当地”,也就是说“跨域立案”只是介于省内、市内法院之间的。未来,“跨域立案”不妨把步子迈得更大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如果能在全国法院普遍实施,对提高社会管理效益,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将是一个巨大的贡献,也能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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