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创新驱动1号私募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因高通创新驱动1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失联无法履行职责且托管人不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高通创新驱动1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现由代表本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稳赢致新系列私募基金清算小组(以下简称“召集人”)召集召开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持有人大会”),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准时参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2、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上午9:3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开平路88号恒丰银行大楼9楼905室
4、召集人联系人1:许华 联系电话:13042177101召集人联系人2:林希 联系电话:18696670101
二、会议审议议案
1、议案一:关于提请审议《废止第二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议案。2019年6月21日,在上海市东方路1381号13楼C座由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高通鑫泰FOF系列私募基金(清算小组)召集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二次持有人大会”)存在瑕疵,因此召集人提请审议废止第二次持有人大会决议。
2、议案二:关于提请审议《更换和增补清算小组成员》的议案。召集人提请审议更换和增补清算小组成员。
3、议案三: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清算小组聘请中介机构工作》的议案。召集人提议聘请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由重新讨论确定的本基金清算小组负责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4、议案四:关于提请审议《清算小组议事规则》的议案。为便于清算工作的开展,提请审议批准《清算小组议事规则》。
具体议案详细内容可联系上述召集人联系人提供。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议事程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2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表决方式:每一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委派代表或(如已成立清算小组)由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清算小组委派代表出席本次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表决权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清算小组委派代表应出示基金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基金认购(申购)款项付款凭证、有效授权文件原件(写明委托权限)、委派代表身份证原件,以及提供前述文件的签名复印件一套;基金份额持有人清算小组委派代表还应出示该清算小组有效成立的决议文件原件及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
特此通知!
召集人:稳赢致新系列私募基金清算小组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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